1、在这条车道行驶的最高车速是多少?
A、120公里/小时
B、110公里/小时
C、100公里/小时
D、90公里/小时
答案:D
解释:右边那个牌子就是告诉你最高时速是90公里/小时,按标志行驶。
2、机动车在紧急制动时ABS系统会起到什么作用?
A、切断动力输出
B、自动控制方向
C、减轻制动惯性
D、防止车轮抱死
答案:D
解释: “防抱死刹车系统”看名字就大概知道了。它是一种具有防滑、防锁死等优点的安全刹车控制系统。没有安装ABS系统的车,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来不及分步缓刹,只能一脚踩死。这时车轮容易抱死,加之车辆冲刺惯性,便可能发生侧滑、跑偏、方向不受控制等危险状况。而装有ABS的车,当车轮即将到达下一个锁死点时,刹车在一秒内可作用60至120次,相当于不停地刹车、放松,即相似于机械的“点刹”。因此,可以避免在紧急刹车时方向失控及车轮侧滑,使车轮在刹车时不被锁死,轮胎不在一个点上与地面摩擦,加大了摩擦力,使刹车效率达到90%以上。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人不能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吊销机动车证的为二年,撤消机动车证的为三年,以醉酒吊销五年,因逃跑而吊销是终身,简称“吊二撤三醉五逃终身”。学习了。
4、发现以下哪种情形,车辆管理所在办理驾驶证业务时应及时开展调查?
A、申请换领驾驶证的
B、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
C、参加机动车驾驶证审验的
D、涉嫌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
答案:D
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车辆管理所在办理驾驶证核发及相关业务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及时开展调查:(一)涉嫌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二)涉嫌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三)涉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四)涉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五)存在短期内频繁补换领、转出转入驾驶证等异常情形的;(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5、以下机动车中,哪种车型可以牵引挂车?
A、低速载货汽车
B、大型载客汽车
C、半挂牵引车
D、三轮汽车
答案:C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二)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三)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6、图中圈内的锯齿状白色实线是什么标线?
A、导向车道线
B、方向引导线
C、可变导向车道线
D、单向行驶线
答案:C
解释:这道儿左转右转还是直行都是可以的,关键看信号灯或者路面上的指标牌
7、驾驶人有下列哪种违法行为一次记9分?
A、驾驶载货汽车超载50%以上的
B、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C、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的
D、运载超限物品未按指定路线行驶的
答案:C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8、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哪里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A、核发地
B、暂住地
C、居住地
D、户籍地
答案:A
解释:驾驶证遗失、损毁无法辨认时驾驶员应当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9、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公安部123号令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10、机动车所有人收到机动车号牌之日起多少日后,临时行驶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A、二日
B、一日
C、三日
D、五日
答案:C
解释:《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对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一次临时行驶车号牌。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不得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机动车办理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收到机动车号牌之日起三日后,临时行驶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