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患有精神病的,可以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但是在发病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四)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五)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2、遇到这种情况的路口怎样通过?
A、左转弯加速通过
B、加速直行通过
C、右转弯加速通过
D、确认安全后通过
答案:D
解释:前方是警告性的黄灯,所以此路口是确认安全后通过。
3、车辆在高速公路匝道提速到每小时60公里以上时,可直接驶入行车道。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在匝道上把速度提高到每小时50公里,然后进入加速车道,加速到每小时60公里,然后平滑的进入行车道。而不是在匝道上直接提速到每小时60公里就进入行车道
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5、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被依法撤销驾驶许的,多长时间不得重新申请驾驶许可?
A、3年内
B、终身
C、1年内
D、5年内
答案:A
解释:吊销机动车证的为二年,撤销机动车证的为三年,以醉酒吊销五年,因逃跑而吊销是终身,叫“吊二撤三醉五逃终身”
6、行车中从其他道路汇入车流前,应注意观察侧后方车辆的动态。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驾驶车辆汇入车流时,应提前开启转向灯,保持直线行驶,通过后视镜观察左右情况,确认安全后汇入合流
7、驾驶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 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8、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构应该按照国家标准检验,并对其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9、无证驾驶可构成危险驾驶罪。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有以下情形:(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罪不包括无证驾驶,题目描述有误,因此本题答案为错。
10、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12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