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
2、机动车购买后尚未登记,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如何做?
A、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B、带上身份证
C、直接上路行驶
D、在车窗上张贴合格证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3、如图所示,遇到车辆无法继续行驶的情况时,怎样按规定放置危险警告标志?
A、在车后50米处放置警告标志
B、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放置警告标志
C、在车后150米以外放置警告标志
D、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在适当位置放置警告标志
答案:C
解释: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注意:最安全的是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至车辆右前方护栏外的安全地带。)
4、停车后,应先观察机动车前后交通环境,确保安全后再打开机动车车门下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按照防御性驾驶技术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停车后下车时,应先观察前后交通环境情况,确认安全后再打开车门下车。所以本题是对的。
5、 在多长时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其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
A、1年
B、2年
C、5年
D、6年
答案:A
解释:驾驶证审验制度是公安机关加强驾驶人日常管理的重要措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6、对于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2)的驾驶人,可以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C2准驾车型: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轻型、微型自动挡专项作业车;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7、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
8、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在本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的,即可申请增加准驾车型。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中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二)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三)申请增加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四)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已取得驾驶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正在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已在校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资格,并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9、图中圈内两条白色虚线是什么标线?
A、小型车转弯线
B、掉头引导线
C、左弯待转区线
D、交叉路停车线
答案:C
解释:直行灯变绿后,要左转的可以行驶进白色虚线内,等灯变成左转时就可以通行了
10、车辆管理所收到机动车所有人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申请后,自受理之日起多少日内补发、换发号牌?
A、三日
B、十日
C、五日
D、十五日
答案:D
解释:《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