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本题答案:正确,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六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3、这个标志的含义是提醒车辆驾驶人前方路面颠簸或有桥头跳车现象。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警告标志驼峰桥。用以提醒车辆驾驶人谨慎驾驶。设在拱度很大,影响视距的驼峰桥以前适当位置。
4、夜间行车遇到图中所示的交叉路口,不管有没有车辆和行人横过路口,都要开启远光灯提示。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相关规定,夜间行车在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在距路口50到100米处减速,并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同时开启转向灯示意行进方向。
5、驾驶有以下哪种情况时,可以参加学法减分?
A、处理完所有违法行为后累积记分未达12分
B、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
C、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
D、实习期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1.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 2.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二)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三)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四)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五)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
6、这个标志是何含义?
A、向右变道
B、分流处
C、车道数增加
D、路面变宽
答案:C
解释:俩个车道变成三个,表示车道数增加。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遇到能见度低于100米的气象条件时,最高车速是多少?
A、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
B、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
C、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
D、不得超过90公里/小时
答案:A
解释:200米能见度,最高速60,车距100;100米能见度,最高车速40,车距50,能见度50米,车速20,尽快离开高速路
8、在路口右转弯遇同车道前车等候放行信号时,要依次停车等候。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9、机动车之间发生的轻微财产损失尚未造成人员伤亡,且车辆可以移动的交通事故,双方驾驶人对交通事故无争议,但其中一方使用伪造、变造车牌的,不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财产损失、尚未造成人员伤亡,且车辆可以移动的交通事故,双方驾驶人对交通事故无争议,避免交通长时间拥堵,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但使用伪造、变造的车牌属于违法行为,不可以自行协商解决,要立即报警。所以本题选对。
10、关于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以下错误的说法是什么?
A、车辆管理所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码不变
B、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可以继续使用
C、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可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号牌
D、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答案:B
解释:《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