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学法减分时,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满一小时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几分?
A、2分
B、6分
C、1分
D、3分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三日内累计满三十分钟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1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满一小时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满一小时为一次,一次扣减1分。
2、小型汽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多少日后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A、20
B、30
C、10
D、40
答案:B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小型汽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二次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24分未满36分的,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科目三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预约重新考试。
3、申请人因居住地发生变化,提出变更考试场地申请,不得超过3次。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申请人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证,因当地尚未设立科目二考场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在现居住地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申请变更考试地不得超过三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4、驾驶人有下列哪种违法行为一次记9分?
A、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B、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上的
C、驾驶校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D、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答案:D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5、夜间驾驶人对物体的观察明显比白天差,视距会有什么变化?
A、变长
B、变短
C、不变
D、无规则
答案:B
解释:这是我们眼睛的硬伤,所以我们都是晚上睡觉~~推理:晚上偷袭小日本效果扛扛的
6、行车中要文明驾驶,礼让行车,做到不开英雄车、冒险车、赌气车和带病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基本常识,安全第一
7、持有小型汽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8、雾天行车可多鸣喇叭催促前车提速,避免发生追尾。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大雾天气能见度低,鸣喇叭是为了提醒对方,这边有车,这样能避免发生事故。
9、以下哪种情况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A、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
B、改变车身颜色
C、增加机动车内饰
D、更换发动机
答案:C
解释:《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一)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三)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属于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变更事项的,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10、驾驶有以下哪种情况时,可以参加学法减分?
A、处理完所有违法行为后累积记分未达12分
B、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
C、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
D、实习期
答案:A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1.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 2.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二)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三)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四)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五)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