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哪项不属于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修养的措施?____
A、钻研服务技巧
B、改善知识结构
C、强调经济效益
D、不断提高安全驾驶技能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二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可知,驾驶员需要在从业过程中,不断摸索车辆性能,掌握必要的维修技能;不断提高驾驶技能和线路选择能力,平稳、安全、快捷、高效地服务;不断学习服务心理学知识,用周到的服务,满足乘客的正当需求。
2、下列哪些属于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形象的要求____。
A、衣着整洁无破损,有工作装者按要求着装上岗
B、面部洁净,头发整齐干净
C、手、脚洁净,指甲修剪得当
D、驾驶员可以根据个人喜好化浓妆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一节:驾驶员服务要求可知,服务仪容要求包括(1)精神饱满、端庄大方、举止文明、礼貌待客。(2)出租汽车驾驶员着装应得体大方,不得袒胸露背。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服务标志,配饰得体。(3)面部应修饰洁净、自然,如化妆,应淡雅适度。(4)发型应梳理整齐,修饰大方,风格庄重。(5)勤洗澡更衣,做到身体无异味,手、脚保持洁净,指甲修剪得体。(6)运营前忌食有异味、有碍服务的食物,保持口气清新。
3、会车过程中,对方车辆的车型、车速、装载和行驶状况都会影响会车安全。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要求可知,会车过程中,对方车辆的车型、车速、装载和行驶状况都会影响会车安全。
4、雨天对安全行车的主要影响足____。
A、电气设备易受潮短路
B、路而湿滑,视线受阻
C、发动机易熄火
D、行驶阻力增大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1、雨水影响视线,要开适度的雨刮频次;2、空气潮湿容易在车的前档内表面形成雾气,要注意除雾;3、雨天路面易打滑,要保持安全的低速;4、特殊情况下,紧急制动时,务必保持方向稳定,防止侧翻;5、雨水易形成路面沟、洞表面积水,易造成驾驶员判断失误,谨慎避开。
5、驾驶出租汽车行驶中前轮突然爆胎,正确的应急处置方法是____。
A、双手握稳转向盘
B、松抬加速踏板
C、行驶发生偏离时急转方向
D、控制方向后轻踏制动踏板
答案:AB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前轮轮胎爆裂,危险比较大,一旦爆胎,行驶方向会立刻向爆胎车辆一侧跑偏。当意识到爆胎时,驾驶员双手应该紧握转向盘,松抬加速踏板,极力控制车辆直线行驶,若车辆已有转向,也不要过度矫正,应该控制住行驶方向的情况下,轻踏制动踏板(禁止紧急制动),使车辆缓慢减速,平稳停车,尽量将车逐渐停靠在路边。
6、出租汽车犯罪分子作案一般选择在____场所。
A、集贸市场
B、封闭小区
C、城乡结合部
D、繁华商业区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五节:出租汽车驾驶员治安防范可知,犯罪分子通常选择偏僻、便于逃窜的区域作案。犯罪分子一般在市区上车,然后以种种借口,或许以重金酬谢,将驾驶员诱骗到偏远地点作案,因此犯罪分子在作案时总是设法回避行人和车辆密集的地方,刻意寻找环境冷清,地段偏静、人稀车少的地方,如城乡接合部、河边、铁道旁、远离市区的乡村等。
7、道路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完毕后,当事人应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道路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完毕后,当事人应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否则公安交管部门有权对当事人进行强制撤离。
8、心脏挤压定位方法为:救护人一手食指、中指并拢,沿伤员一侧肋弓向上滑行至两侧肋弓交界处,另一手掌根紧靠食指放好,按压部位在胸骨下____处。
A、1/3
B、1/4
C、1/2
D、2/3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心脏挤压定位,救护人一手食指、中止并拢,沿伤员一侧肋弓向上滑行至两侧肋弓交界处,另一手掌根紧靠食指放好,按压部位在胸骨下1/2处。
9、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0分的,应当在计至0分之日起____内接受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专项教育培训。
A、7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0分的应当在计至0分之日起15日内到从业资格管理档案所在地有培训资格的机构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出租汽车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等培训并凭培训证明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清除计分手续。
10、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已于2011年12月8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