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哪项做法不符合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仪容要求?____
A、在运营过程中举止文明,礼貌待客
B、弃用工作装和服务标志,按照个人喜好着装上岗
C、运营前忌食有异味、有碍服务的食物
D、手、脚保持洁净,指甲修剪得体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一节:驾驶员服务要求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着装应得体大方,不得袒胸露背。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服务标志,配饰得体。
2、如图所示,出租汽车进入专用站点候客时,驾驶员____。

A、可以下车私自揽客
B、根据自己需要挑选乘客
C、根据乘客需要就近上客
D、服从站点管理按序排队、顺序发车、不挑乘客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进入出租汽车服务站点,出租汽车驾驶员应文明排队,车内等候,按序走车,服从引导调度,不得私自揽客。
3、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城市道路运营过程中,车辆突然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载客时,应当____。
A、协助乘客换乘,免收或减收车费
B、按起步价收取车费
C、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
D、请乘客在车内等候,等待救援维修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由于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非乘客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驾驶员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协助乘客换成其他车辆。
4、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乘客上车时应该做到____。
A、车辆应与道路平行停靠,并在右侧上车
B、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驾驶员应主动开启车门,帮助乘客提拿行李
C、问清目的地后,请乘客上车
D、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允许乘客携带少量易燃、易爆物晶乘车
答案:A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1)乘客上车时,车辆应与道路平行停靠,驾驶员应引导乘客由右侧上车;乘客上车时,驾驶员应面向乘客主动问候;(2)主动协助乘客提拿行李,行李舱应由驾驶员开启和闭锁;(3)驾驶员应主动协助老、幼、病、残、孕妇等乘客乘车,正确使用无障碍设施,协助乘客系好安全带;(4)乘客上车坐好后,驾驶员要问清乘客目的地,按乘客意愿选择合适路线,不得绕路。
5、下列哪些是不文明驾驶习惯?____
A、行车中向车窗外吐痰、抛扔杂物
B、快速通过积水路段溅湿行人
C、前车行驶速度慢时用远光灯晃前车
D、遇老人过马路时鸣喇叭催促其让行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二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可知,“十大交通陋习”包括强行超车、随意并线,在塞抢行,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开车接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乱鸣喇叭,随意向车外抛洒物品,发生轻微事故纠缠不挪车,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和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乱穿乱行。驾驶员要杜绝驾驶陋习,保持良好心态,做到文明驾驶,这样才能不至于发生行车事故。
6、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后,若自我感觉良好,可以驾驶车辆运营。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一节:安全运营基本知识可知,驾驶员在驾驶期间应当按医嘱服药,选择不影响驾驶技能、副作用较小的药物。出租汽车驾驶员应谨慎服用以下药物:抗过敏药、镇静催眠药、解热镇痛药、镇咳药、平喘药、胃肠解痉药、止咳药、抗高血压药、抗心绞痛药、降糖药、抗心率失常药。如服用了上述药物,应当暂停运营。
7、道路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完毕后,当事人应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道路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完毕后,当事人应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否则公安交管部门有权对当事人进行强制撤离。
8、需要从车窗逃生时,用安全锤敲击安全玻璃的____。
A、四个角落部位
B、中心部位
C、中下部位
D、任意部位
答案:A
解释:需要从车窗逃生时,用安全锤敲击安全玻璃的四角部位容易击碎玻璃。
9、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20分
B、扣10分
C、扣5分
D、扣3分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10分。
10、在道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应当____。
A、将车停在原地,保护好现场,等待交通警察前来处理
B、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C、不得撤离现场
D、保护现场,请保险公司定损
答案:B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此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