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服务时应当做到____。
A、夜间行车开启出租汽车顶灯
B、个人因病不能上岗时请朋友驾车运营
C、使用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计价器
D、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答案:A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1)夜间行车要开顶灯;(2)出租汽车应安装符合《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规程》要求的计价器;(3)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2、乘客乘坐出租汽车过程中有呕吐征兆时,驾驶员应当____。
A、提供备用纸巾及塑料袋,必要时征求乘客意见后及时停车
B、结清车费请乘客下车
C、请乘客打开车窗准备向窗外呕吐
D、提高车速尽快送乘客到目的地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六节:特殊乘客的服务要求可知,对于有呕吐征兆的乘客,驾驶员宜准备一些纸巾及塑料袋,以备病人不时之需。
3、驾驶出租汽车通过漫水桥时,驾驶员应该____。
A、停车观察水情
B、发现水流漫过桥面严重时不能冒险通过
C、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D、跟随前车通过
答案:ABC
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4、服务禁忌是指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侵犯乘客合法权利和利益的服务行为。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2)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3)拒载行为。(4)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线路,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合理路线是指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里程最短或经济、便捷行驶路线,或按乘客意愿另行选择的行驶路线。(5)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6)传播谣言,或者在乘客之间交谈时随意插话。(7)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8)紧盯乘客或目光停留时间过长。(9)向乘客强行推销商品和休闲娱乐等项目。(10)行车时接打电话(11)在车内吃零食、吸烟、,向车外抛物、吐痰。(12)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等。(13)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站补充燃料。(14)其他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
5、出租汽车驾驶员只要时刻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就能做到运营安全。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影响运营安全的有许多的因素,不单单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就能做到安全运营。
6、计价器的周期检定由____负责。
A、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B、出租汽车经营者
C、价格主管部门
D、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一节:计价器和空车待租标志使用可知,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技术监督部门和税务部门统一选型,由符合资质条件的技术机构安装、维修、检定。 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应当按照规定周期检定,不得私自改装、调整、维修。
7、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内,与出租汽车经营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者经营合同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内,与出租汽车经营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者经营合同的,应当在20日内向原注册机构报告,并申请注销注册。
8、出租汽车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____的罚款。
A、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50元以上200元以下
D、3000元以上l万元以下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9、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____上标注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A、车门外侧
B、出租汽车顶灯
C、机动车驾驶证
D、服务监督卡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服务监督卡上标注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10、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累计不得超过()。
A、5分
B、10分
C、20分
D、15分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分、3分5分、10分、20分五种。扣至0分为止。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