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哪项做法不符合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仪容要求?____
A、在运营过程中举止文明,礼貌待客
B、弃用工作装和服务标志,按照个人喜好着装上岗
C、运营前忌食有异味、有碍服务的食物
D、手、脚保持洁净,指甲修剪得体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一节:驾驶员服务要求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着装应得体大方,不得袒胸露背。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服务标志,配饰得体。
2、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各类因素中,人的因素是安全行车的____。
A、主要因素
B、次要因素
C、客观因素
D、外在因素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因素有人、车、路和环境等,但人的因素起决定性作用。交通安全与驾驶员的心理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驾驶员的心理因素是安全行车的决定性因素,不具备安全心理素质的驾驶员难以保证行车安全。
3、驾驶出租汽车出隧道时,为了防止横风和减少明适应的影响,应该____。
A、严格遵守限速规定
B、加速通过
C、加速通过
D、警惕隧道口有人横穿
答案:A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要求可知,出租汽车出隧道时,为了防止横风和减少明适应的影响,应该严格遵守限速规定,双手握稳转向盘,警惕隧道口有人横穿。
4、遇到乘客携带危险品乘车时,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耐心告知乘客,危险品不能携带乘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六节:危险品的识别与处置可知,遇到乘客携带危险品乘车时,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告知乘客,危险品不能携带乘车,可通过将危险品交由有相应运输资质的单位托运等方式自行处理,否则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引发安全事故。驾驶员应该耐心细致地向乘客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由此引发矛盾纠纷。
5、行车中如果出现发动机过热,驾驶员应立即靠边停车,____,以防发动机出现“粘缸”现象。
A、马上熄火
B、立即加水降温
C、让发动机怠速运转一段时
D、调整风扇皮带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三节:出租汽车常见故障处理可知,发动机过热处理措施:如果行车中发动机出现过热,应立即靠边停车,注意不要马上熄火,以防发动机出现“粘缸”现象。应让发动机怠速运转一会,等发动机温度下降后再进行检查处理。
6、空气阻力与车速平方成正比,以100公里/小时速度行驶的汽车,发动机输出功率的____被用于克服空气阻力。
A、30%
B、40%
C、60%
D、80%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七章第一节:影响节能驾驶的主要因素可知,空气阻力与车速平方成正比,据测试,一辆以100公里/小时速度行驶的汽车,发动机输出功率的80%被用于克服空气阻力、合理地控制车速,减少空气阻力,是节约燃料的重要手段。
7、空气阻力与车速____。
A、等值
B、成反比
C、平方成正比
D、不成比例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七章第一节:影响节能驾驶的主要因素可知,空气阻力与车速平方成正比,据测试,一辆以100公里/小时速度行驶的汽车,发动机输出功率的80%被用于克服空气阻力、合理地控制车速,减少空气阻力,是节约燃料的重要手段。
8、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有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义务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行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加1分
B、加3分
C、加5分
D、加10分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有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义务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行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1分。
9、违反法律法规,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等停运事件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20分
B、扣10分
C、扣5分
D、扣3分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违反法律法规,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等停运事件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20分。
10、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____
A、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B、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C、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D、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答案:ABCD
解释:道交法第16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结构、构造、特征或者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以及车辆识别代码的处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二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