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过程中应当按规定服从有关部门执法人员和出租汽车企业的管理、调配。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二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可知,首先,驾驶员应服从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其次,出租汽车驾驶员作为出租汽车企业的一员,要尊重出租汽车企业的管理,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调配,不能强调个人第一的想法。
2、出租汽车行业职业道德规范不仅是传统道德规范的体现,也是经过长时间的职业经历提炼形成的,一旦被行业和社会认同就会有相对的____。
A、特殊性
B、稳定性
C、强制性
D、自律性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二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可知,出租汽车行业职业道德规范不仅是传统道德规范的体现,也是经过长时间的职业经历提炼形成的,一旦被行业和社会认同就会有相对的稳定性,并在相对稳定的过程中逐步提升。
3、驾驶出租汽车通过桥梁时,驾驶员应该____。
A、注意桥头的交通标志和提示
B、观察交通情况,在条件允许时安全通过
C、道路条件允许时超速行驶
D、尽量避免在窄桥上会车、制动和停车
答案:AB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要求可知,通过隧道、涵洞、桥梁时,严格按照限速交通标志规定的车速行驶,严禁超速、超车或变更车道,要及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近光灯,不得随意停车。
4、服务禁忌是指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侵犯乘客合法权利和利益的服务行为。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2)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3)拒载行为。(4)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线路,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合理路线是指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里程最短或经济、便捷行驶路线,或按乘客意愿另行选择的行驶路线。(5)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6)传播谣言,或者在乘客之间交谈时随意插话。(7)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8)紧盯乘客或目光停留时间过长。(9)向乘客强行推销商品和休闲娱乐等项目。(10)行车时接打电话(11)在车内吃零食、吸烟、,向车外抛物、吐痰。(12)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等。(13)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站补充燃料。(14)其他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
5、一级维护作业的主要内容有____。
A、补给
B、清洁
C、润滑
D、紧固
答案: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一节:出租汽车维护的基本知识可知,一级维护是由汽车维修企业负责实施的车辆维护作业。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6、骨折伤员有开放性伤口的,应剪开或撕开受伤部位的衣物,暴露伤口,进行伤肢的固定、包扎。固定后应暴露____,以便观察。
A、关节
B、手掌
C、脚掌
D、手指、脚趾
答案:D
解释:骨折伤员有开放性伤口的,应剪开或撕开受伤部位的衣物,暴露伤口,进行伤肢的固定、包扎。固定后应暴露手指、脚趾的目的是检查甲床血液循环。
7、出租车驾驶员私自改装、调整计价器造成计费失准的,扣除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20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私自改装、调整计价器造成计费失准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20分。
8、出租车驾驶员运营过程中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的,扣除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3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过程中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3分。
9、出租车驾驶员有拒载,议价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加强继续教育;情节严重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其()。
A、延期注册
B、注销从业资格证
C、撤销从业资格证
D、吊销从业资格证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有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等行为的,应当加强继续教育;情节严重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其延期注册。
10、出租车驾驶员累计注册时间满三年的,应当接受不少于()学时的继续教育。
A、72
B、54
C、27
D、18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出租汽车驾驶员累计注册时间满3年的,也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