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必须按经营者要求在车身标示出租汽车经营者名称、价格标准、服务监督电话等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二节:车辆服务要求可知,服务标志要求,在车厢内外适当位置明示出租汽车经营者名称或简称、价格标准、服务监督电话和乘客须知信息等
2、音响、计价器、票据打印机、空车待租标志完好、有效是出租汽车安全检视的重要内容。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要求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出车前,应(1)检查轮胎气压及磨损是否正常,螺母有无缺失或松动。(2)检查燃油量或燃气压力是否正常。(3)检查机油的油面高度和工作压力是否正常,配置自动变速器的车辆应检查液压油的油面高度。(4)检查冷却液液面高度是否正常。(5)检查后视镜是否清洁完好并进行调整。(6)检查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应特别关注气压表、冷却液温度表读数是否达到行驶要求。(7)检查刮水器工作是否正常。(8)检查灯光是否正常。(9)检查转向系统是否正常。(10)检查制动效能是否正常,配置缓速器的车辆应检查缓速器工作是否正常。(11)检查喇叭是否能正常使用。(12)冬季出车前检查除霜装置功能是否起作用。(13)检查暖风机或空调是否能正常工作。(14)检查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15)检查车辆有无漏水、漏油、漏气、漏电现象。(16)检查故障车警告标志是否携带。(17)检查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电召服务设备等工作是否正常。
3、驾驶出租汽车在图中所示情况下会车时,驾驶员应该____。
A、高速行驶避开眩光
B、保持原速行驶
C、减速或停车让行
D、长鸣喇叭、开肩危险报警闪光灯
答案:C
解释:夜间安全驾驶知识中第三条就有:夜间会车应当在距对方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若对方车辆不关闭远光灯,可连续变换灯光提示对向车辆。当遇对面来车仍不关闭远光灯时,应及时减速靠右侧行驶或停车让行。
4、随着车速的提高,驾驶员的有效视野会____。
A、保持不变
B、越来越宽
C、越来越窄
D、时宽时窄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在行车中,驾驶员的视力要比静止时差,而且随着车速的提高,驾驶员的有效视野会越来越狭窄。
5、驾驶出租汽车直线行驶,转向突然失控,正确的应急处置方法有____。
A、松抬加速踏板
B、根据情况,使用驻车制动器辅助制动
C、缓踩制动踏板
D、紧急制动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1)若车辆和前方道路情况允许保持直线行驶时,不可使用紧急制动;高速行驶的车辆,在转向失控的情况下使用紧急制动很容易造成翻车,应立即松抬加速踏板,抢挂低速档(俗称抢挡),减速,均匀而用力拉紧驻车制动器操纵杆进行辅助制动,当车速明显减弱时,轻踏制动踏板,让车辆缓慢平稳地停下。(2)当未安装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的车辆已偏离直线行驶方向,事故已经无可避免时,应果断地连续踩踏制动踏板,使车辆尽快减速停车,尽量缩短停车距离,减轻撞击力度。(3)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对道路上其他通行的车辆及行人发出示警信号,如开启危险报警闪灯、鸣喇叭或打手势等。
6、发动机启动后机油压力表显示值迅速下降,甚至降至0,说明发动机____。
A、机油压力过高
B、机油压力过低
C、机油消耗过多
D、机油粘稠度高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三节:出租汽车常见故障处理可知,机油压力过低是指发动机起动后,机油压力迅速下降,甚至降至0或发动机机油压力始终过低。
7、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后,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当事人对事故的事实和成因有争议,或尽管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仍然不愿意撤离现场的,应迅速报告公安交管部门。
8、抢救伤员时,如发现心脏停止跳动,应立即____抢救。
A、掐“人中”
B、实施心肺复苏
C、送往医院
D、拍打胸部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抢救伤员的时候,如发现心脏停止跳动,应立即实施心肺复苏抢救,包括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
9、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但在考核周期内未注册在岗的,仍需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但在考核周期内未注册在岗的,不参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10、信访过程中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____
A、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
B、煽动、串联他人信访
C、扰乱公共秩序
D、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答案:ABCD
解释:根据《国家信访条例》第二十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