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做好伤病乘客的服务,对受伤的乘客.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____。
A、及时联系其亲属
B、协助乘客上车
C、为避免麻烦拒载
D、平稳驾驶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六节:特殊乘客的服务要求可知,对受伤乘客,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载,应无条件满足伤病者的租车需求。驾驶员应主动协助伤员上车,根据伤势的轻重,安排伤员躺卧在后排座位上,避免碰撞乘客受伤部位。对于病情严重且无人陪伴的的乘客,驾驶员宜设法与乘客家属或单位联系。
2、雾天驾驶出租汽车行驶,不能开启____。
A、近光灯
B、雾灯
C、远光灯
D、示廓灯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雾天行车,能见度低,驾驶员视野变窄、视线模糊,很迟才能看清前方障碍物,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驾驶员应打开前后雾灯和示廓灯,或打开近光灯起补充作用(注:后车不得使用远光灯),并严格控制车速,根据能见度选择不同的车速和安全距离行驶。
3、行车中,下坡路制动突然失效的应急处置措施有____等。
A、踩下离合器踏板
B、“抢挡”
C、跳车
D、宽阔地带迂回减速,利用障碍物停车
答案:B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1)查看路边有无障碍物、坡道可助减或宽阔地带可迂回减速、停车。停车后,应拉紧驻车制动器操作杆,防止溜车或发生二次险情。(2)若无可利用的地形和时机应迅速抬起加速踏板,进行“抢挡”操作,利用变速器传动比的突然增大和发动机牵阻作用降低车速,以利于控制车速和操作行驶方向。抢挡越一级为妥,如车速仍高,可再次抢挡,因为若越两级抢挡,难度较大,一旦抢挡不成功,危险性难度更大。
4、汽车噪声主要来自于汽车排气噪声、发动机噪声、轮胎噪声和喇叭噪声。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七章第三节:汽车环保知识可知,汽车噪声主要来自于汽车排气噪声、发动机噪声、轮胎噪声和喇叭噪声。此外还有车体振动和传动系统噪声等。
5、道路交通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行的机动车辆,其中以汽车噪声的影响最大。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七章第三节:汽车环保知识可知,道路交通噪声是城市环境噪声的主要组成部分,占到城市噪声的75%作用。交通噪声主要来自于运行的机动车辆,其中以汽车噪声的影响最大。
6、当成品油价上涨到一定幅度时,启动出租汽车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相应____。
A、上调出租汽车运价或加收燃油附加费
B、上调出租汽车运价并加收燃油附加费
C、由财政部门发放燃油补贴
D、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燃油补贴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一节:计价器和空车待租标志使用可知,当成品油价上涨到一定幅度时,启动出租汽车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相应上调出租汽车运价或收取燃油附加费。当油价下降时,相应下调出租汽车运价或取消燃油附加费。出租汽车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有效地降低了成品油价上涨给出租车经营带来的压力,维护了出租汽车市场的稳定。
7、心脏挤压定位方法为:救护人一手食指、中指并拢,沿伤员一侧肋弓向上滑行至两侧肋弓交界处,另一手掌根紧靠食指放好,按压部位在胸骨下____处。
A、1/3
B、1/4
C、1/2
D、2/3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心脏挤压定位,救护人一手食指、中止并拢,沿伤员一侧肋弓向上滑行至两侧肋弓交界处,另一手掌根紧靠食指放好,按压部位在胸骨下1/2处。
8、出租汽车驾驶员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____。
A、扣分与加分予以保留
B、扣分与加分予以清除
C、扣分予以清除
D、加分予以清除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扣分与加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9、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他在刑满释放后可以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九章第一节:交通安全规则可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0、信访过程中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____
A、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
B、煽动、串联他人信访
C、扰乱公共秩序
D、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答案:ABCD
解释:根据《国家信访条例》第二十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