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和行人安全的情况下,应在允许停车路段按乘客的要求就近停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载客到达目的地前,驾驶员要提醒乘客做好下车准备,按乘客要求在规定允许停车地段就近下车。
2、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出租汽车驾驶员下列哪项做法足错误的?____
A、提醒乘客带好随身物品
B、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在禁停路段让乘客下车
C、按计价器显示金额唱收唱付车费
D、向乘客交付出租汽车发票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载客到达目的地前,驾驶员要提醒乘客做好下车准备,按乘客要求在规定允许停车地段就近下车。
3、出租汽车驾驶员遇老年乘客时,应该做到____。
A、说话温和、使用敬语
B、搀扶乘客上下车,适当收取服务费
C、平稳驾驶,避免紧急制动
D、主动下车,帮助乘客提拿行李
答案:A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老弱乘客腿脚不便、行动缓慢、耳背健忘,独自乘车时担心摔伤,希望上下车方便,担心物品遗失。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接待他们时要面带笑容、表示敬重,说话温和、使用尊称;要有耐心、不催促,要多关照注意事项;行驶要平稳、匀速,避免使用紧急制动;停车时要考虑其上下车方便,其上下车时要帮助搀扶。
4、下列哪类性格类型有助于出租汽车驾驶员避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____
A、没有监控探头时,侥幸违法驾驶
B、遇紧急情况时头脑冷静、处置果断
C、遇到道路拥堵时,情绪烦躁,长鸣喇叭
D、在高速公路高速行驶时,不容忍其他车辆超车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驾驶员的个性心理特征对安全行车有直接的影响。良好 心里特征表现为行车中头脑清醒、判断迅速、反应迅速、操作敏捷、行动果断。良好的心理特征能够产生积极的增力作用,有利于保障交通安全,而不良的心理特征则会产生消极的减力作用。因此,驾驶出租汽车时,只有保持良好的个性心理特征,才能保证行车安全
5、下列哪些是文明行车行为?____
A、正确使用灯光喇叭
B、礼让正常超车、变更车道的车辆
C、道路拥堵时不加塞抢行
D、遇他人违法驾驶不赌气,谨慎驾驶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二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可知,“十大交通陋习”包括强行超车、随意并线,在塞抢行,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开车接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乱鸣喇叭,随意向车外抛洒物品,发生轻微事故纠缠不挪车,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和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乱穿乱行。驾驶员要杜绝驾驶陋习,保持良好心态,做到文明驾驶,这样才能不至于发生行车事故。
6、炎热天气行车要注意防止发动机过热,一般水温表读数不超过____为正常。
A、65℃
B、70℃
C、80℃
D、90℃
答案:D
解释:温馨提示:天气炎热,车辆行驶中要注意防止发动机过热,驾驶员应随时留意水温表指示读数,一般不要超过90摄氏度,如果温度过高,要选择阴凉处停车降温,并可掀起发动机罩通风散热。
7、电召出租汽车属于____范畴,目的就是合理分配路网中的出租汽车,有效降低出车空驶率,满足人民群众约车需要。
A、应急服务
B、车辆调度
C、人员管理
D、运费调整.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二节:电召设施设备使用可知,电召出租汽车属于车辆调度范畴,调度的目的就是合理分配路网中的出租汽车,有效降低出车空驶率,满足人民群众约车需要。
8、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____的罚款。
A、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50元以上200元以下
D、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汽车经营者,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二)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三)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
9、在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20分
B、扣10分
C、扣5分
D、扣3分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在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10分。
10、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已于2011年12月8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