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纠纷是指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____从而引起的意见分歧和冲突。
A、由于乘客行为失当导致自己的利益或自尊受到损害
B、由于双方误解或一方语言、行为失当导致另一方的利益或自尊受到损害
C、由于一方误解而导致自己自尊受到损害
D、由于自己自尊受到损害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纠纷,是指在运营过程中,由于驾驶员与乘客双方误解或一方语言、行为失当导致另一方的利益或自尊受到损害,从而引起的意见分歧或冲突。
2、出租汽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不得____。
A、按计价器金额收费
B、使用车载卫星定位系统
C、拼客
D、询问乘客目的地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2)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3)拒载行为。(4)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线路,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合理路线是指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里程最短或经济、便捷行驶路线,或按乘客意愿另行选择的行驶路线。(5)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6)传播谣言,或者在乘客之间交谈时随意插话。(7)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8)紧盯乘客或目光停留时间过长。(9)向乘客强行推销商品和休闲娱乐等项目。(10)行车时接打电话(11)在车内吃零食、吸烟、,向车外抛物、吐痰。(12)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等。(13)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站补充燃料。(14)其他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
3、会使轮胎磨损加剧的情况有____。
A、前轮定位失准
B、严重超载或偏载
C、轮胎气压过高
D、轮胎动平衡不良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二节:出租汽车使用技术可知,(1)高速行驶经常性制动会增加轮胎的磨损。(2)气压过高或过低都会促使轮胎产生异性磨损。(3)经常性的超载也容易造成轮胎的磨损。(4)汽车起步过猛,轮胎空转与地面发生强烈摩擦,造成胎面磨损。
4、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丢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____。
A、全部责任
B、主要责任
C、同等责任
D、次要责任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丢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5、车辆发动机起火时应迅速关闭发动机,打开发动机罩灭火。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三节:消防设施和故障车警告标志使用可知,如果是发动机着火,应迅速关闭发动机,尽量不打开发动机罩,从车身通气孔、散热器及车底侧进行灭火。
6、出租汽车驾驶员已取得甲地从业资格证,现需到乙地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其在乙地参加区域科目考试合格后,可在乙地领取新的从业资格证。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到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核定的范围外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参加当地的区域科目考试。区域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当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从业资格证。
7、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四方面内容。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四方面内容。
8、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不得____
A、补发
B、出租
C、涂改
D、伪造
答案: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擅自涂改、伪造、变造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10分。
9、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分。计分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
10、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已于2011年12月8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