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过程中应当按规定服从有关部门执法人员和出租汽车企业的管理、调配。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二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可知,首先,驾驶员应服从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其次,出租汽车驾驶员作为出租汽车企业的一员,要尊重出租汽车企业的管理,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调配,不能强调个人第一的想法。
2、遇无人照顾的饮酒乘客乘车,出租汽车驾驶员应____。
A、上车前确认乘客是否清醒,可拒载失去自控能力的醉酒乘客
B、乘客上车后,若无法确认目的地且拒绝下车时,应报警或者将醉酒乘客送往附近的公安机关
C、行车过程中提醒乘客勿将头、手臂等伸出窗外
D、尽量平稳行车,乘客呕吐时及时靠边停车并提供垃圾袋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遇乘客醉酒,无法明确目的地,乘客又拒绝下车时,应报警或者将醉酒乘客送往附近的公安机关。
3、铁路道口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有____。
A、驾驶员不注意观察,盲目抢行
B、驾驶技能不熟练,精神紧张,易造成车辆熄火
C、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混行
D、因交通管制造成道路拥堵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要求可知,通过无人值守的铁路道口时,应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穿越铁路时,应连续通过,不得在火车通过区内停车。如车辆发生故障,应采取相应措施,并让乘客迅速下车至安全区域。
4、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向同意合乘的乘客分别收取单独运送时产生的车费。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不得有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等行为。
5、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过程中向乘客传播谣言,属于____。
A、服务禁忌
B、宰客
C、粗暴待客
D、违法乱纪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2)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3)拒载行为。(4)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线路,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合理路线是指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里程最短或经济、便捷行驶路线,或按乘客意愿另行选择的行驶路线。(5)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6)传播谣言,或者在乘客之间交谈时随意插话。(7)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8)紧盯乘客或目光停留时间过长。(9)向乘客强行推销商品和休闲娱乐等项目。(10)行车时接打电话(11)在车内吃零食、吸烟、,向车外抛物、吐痰。(12)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等。(13)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站补充燃料。(14)其他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
6、机动车在平坦、硬实、干燥和清洁的道路上行驶不应跑偏,其转向盘不应有摆振、路感不灵或其他异常现象。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二节:出租汽车使用技术可知,机动车在平坦、硬实、干燥和清洁的道路上行驶不应跑偏,其转向盘不应有摆振、路感不灵或其他异常现象。
7、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四方面内容。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四方面内容。
8、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过程中使用服务忌语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3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过程中使用服务忌语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3分。
9、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九章第三节:权益维护可知,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10、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分、3分、5分、10分、20分五种,扣至0分为止。。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分、3分5分、10分、20分五种。扣至0分为止。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