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服务时,与乘客交流应当____。
A、尽量讲普通话,使用标准服务用语
B、视自己的心情决定是否回答乘客的问题
C、保持微笑、语气和蔼
D、虚心听取乘客建议,不强词夺理
答案:A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与乘客交流,(1)要准确、耐心、热情地回答乘客提出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2)若乘客是外地游客,可根据乘客的需要,适当介绍当地的特色旅游景点、风土人情、历史故事、地方特产等。(3)乘客之间交流时不要随意插话、打断。(4)与乘客交流时要尊重乘客,不讲乘客禁忌的事。(5)在运营中如与乘客发生矛盾和纠纷时,情绪要自控、态度要冷静、语气要温和、语言要文明,虚心听取乘客的批评意见,做到以理服人、以诚服人、得理让人,不强词夺理。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驾驶员应主动请有关部门调解处理。
2、出租汽车车辆内外____张贴商业广告。
A、不可擅自
B、可按商家要求
C、可根据利益大小选择
D、可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二节:车辆服务要求可知,车容车貌要求,出租汽车应按规定张贴和涂装广告,不遮挡车辆牌照和服务标志,不脱落,不污损。
3、预防疲劳驾驶最可靠、最有效的方法是____。
A、收听音乐
B、保证充足睡眠
C、深呼吸
D、喝浓茶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一节:安全运营基本知识可知,要根除疲劳、保持清醒,最有效的方法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
4、出租汽车驾驶员遇老年乘客时,应该做到____。
A、说话温和、使用敬语
B、搀扶乘客上下车,适当收取服务费
C、平稳驾驶,避免紧急制动
D、主动下车,帮助乘客提拿行李
答案:A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老弱乘客腿脚不便、行动缓慢、耳背健忘,独自乘车时担心摔伤,希望上下车方便,担心物品遗失。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接待他们时要面带笑容、表示敬重,说话温和、使用尊称;要有耐心、不催促,要多关照注意事项;行驶要平稳、匀速,避免使用紧急制动;停车时要考虑其上下车方便,其上下车时要帮助搀扶。
5、车辆上坡时,应尽量利用惯性行驶,____以减少轮胎磨损
A、加大油门
B、使用驻车制动
C、及时换挡
D、空挡滑行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二节:出租汽车使用技术可知,车辆上坡时,应尽量利用行驶,及时换挡变速,以减少轮胎的磨损。
6、当成品油价上涨到一定幅度时,启动出租汽车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相应____。
A、上调出租汽车运价或加收燃油附加费
B、上调出租汽车运价并加收燃油附加费
C、由财政部门发放燃油补贴
D、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燃油补贴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一节:计价器和空车待租标志使用可知,当成品油价上涨到一定幅度时,启动出租汽车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相应上调出租汽车运价或收取燃油附加费。当油价下降时,相应下调出租汽车运价或取消燃油附加费。出租汽车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有效地降低了成品油价上涨给出租车经营带来的压力,维护了出租汽车市场的稳定。
7、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有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义务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行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加1分
B、加3分
C、加5分
D、加10分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有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义务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行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1分。
8、出租汽车经营者不是实行员工制经营模式的,应当按照权责对等、风险共担的原则,与驾驶员签订____。
A、经营合同
B、承包合同
C、集体合同
D、劳动合同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九章第二节:合同签订可知,出租汽车经营者不是实行员工制经营模式的,应当按照权责对等、风险共担的原则,与驾驶员签订经营合同。
9、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车驾驶员,应当到发证机关所在地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到发证机关所在地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
10、出租车驾驶员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的罚款。
A、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 50元以上200元以下
D、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