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载客运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的行为是____。
A、拒载
B、宰客
C、倒客
D、甩客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不得有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等行为。
2、出租汽车驾驶员因车辆维修、交接班、处理个人事情等原因,不能正常载客时,正确做法是____。
A、使用暂停运营标志
B、按下空车待租标志
C、关闭计价器
D、开启电召服务标志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因车辆维修、人员交接班、处理个人事情等不能正常载客时,应使用暂停运营标志。未使用暂停运营标志的车辆,不得以交接班为由拒载。
3、行车中,驾驶员若发现车辆或零部件存在异响、松动等问题时,下列做法错误的是____。
A、及时停车检查
B、判断故障
C、送维修企业进行修理
D、继续运营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要求可知,运营中,发现车辆或零部件存在异响、松动等问题时,要及时停车检查,排除故障,或送到汽车维修企业进行修理。
4、驾驶员应定期更换“三滤”和机油,“三滤”是指____。
A、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
B、机油滤清器、冷却水滤清器、空气滤清器
C、机油滤清器、制动液滤清器、空气滤清器
D、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润滑油滤清器
答案:A
解释:三滤"是指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具汽油滤清器。"三滤"在汽车发动机上对空气、机油和汽油起着过滤作用,从而对发动机起到保护作用,同时也提高了发动机的工作效率。"三滤"清洁保养得及时,能充分发动机性能,降低发动机故障率,有利于延长发动机的使用寿命。
5、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以“乘客至上”为宗旨,满足乘客对语言、用车便利、设施等方面的需求。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服务技巧必须以“乘客至上”为宗旨。(一)满足乘客语言服务的需求。(二)满足便民的服务需求。(三)满足乘客对设施服务的需求。
6、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禁忌?____
A、抢客、强行揽客
B、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气)站补充燃料
C、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
D、由乘客承担路桥通行费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2)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3)拒载行为。(4)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线路,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合理路线是指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里程最短或经济、便捷行驶路线,或按乘客意愿另行选择的行驶路线。(5)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6)传播谣言,或者在乘客之间交谈时随意插话。(7)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8)紧盯乘客或目光停留时间过长。(9)向乘客强行推销商品和休闲娱乐等项目。(10)行车时接打电话(11)在车内吃零食、吸烟、,向车外抛物、吐痰。(12)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等。(13)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站补充燃料。(14)其他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
7、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____向乘客收取费用。
A、双方协商价格
B、计价器显示金额
C、不高于计价器显示金额
D、不低于计价器显示金额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一节:计价器和空车待租标志使用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向乘客收取费用。
8、事故现场发现伤员出现休克时,驾驶员应该____。
A、伤员保持平卧
B、将伤员下肢略抬高
C、低温过低时进行保暖
D、保持呼吸畅通,头偏向一侧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昏迷、休克伤病员保持平卧,下肢略抬高,保持呼吸道畅通,头部应偏向一侧,以防呕吐物、分泌物误吸入呼吸道。
9、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四方面内容。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四方面内容。
10、继续教育周期出自出租车驾驶员()起计算。
A、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之日
B、从业资格注册之日
C、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之日
D、与出租汽车经营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或者经营合同之日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继续教育周期自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之日起计算。继续教育周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