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图所示,出租汽车驾驶员因修路等客观原因确需绕道的,可以不用向乘客说明以避免纠纷。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运营过程中遇交通堵塞、道路临时封闭或乘客改变目的地等需改变原行驶路线时,须征得乘客同意。
2、当乘客上、下车时,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下列行为中正确的是____。
A、在道路内侧强行并线靠边停车
B、在道路中央即停即走
C、在允许停车路段靠右临时停车
D、在交叉路口即停即走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路段或服务站点停车载客。
3、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应对复杂的交通冲突,增强____控制能力。
A、环境
B、车流
C、路面
D、情绪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一节:安全运营基本知识,在路遇到车流缓慢或者周边车辆有不文明驾驶行为时,容易产生急躁情绪,这对行车安全非常不利。
4、出租汽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不得____。
A、按计价器金额收费
B、使用车载卫星定位系统
C、拼客
D、询问乘客目的地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2)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3)拒载行为。(4)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线路,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合理路线是指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里程最短或经济、便捷行驶路线,或按乘客意愿另行选择的行驶路线。(5)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6)传播谣言,或者在乘客之间交谈时随意插话。(7)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8)紧盯乘客或目光停留时间过长。(9)向乘客强行推销商品和休闲娱乐等项目。(10)行车时接打电话(11)在车内吃零食、吸烟、,向车外抛物、吐痰。(12)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等。(13)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站补充燃料。(14)其他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
5、下列能直接转化尾气中有害气体的装置是____。
A、高压共轨装置
B、尾气后处理装置
C、涡轮增压装置
D、防抱死制动装置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二节:出租汽车使用技术可知,尾气后处理技术是选择催化还原技术(SCR)技术。SCR系统尿素罐会自动喷出尿素水溶液,尿素水溶液和氮氧化物(NOx)在SCR催化反应罐中发生氧化还原反应,生成无污染的氮气和水蒸气排出。
6、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保障伤员的生命,移动伤员后,驾驶员迅速用粉笔、砖、石块等将伤者倒卧的____记下来。
A、性别和年龄
B、位置和时间
C、位置和姿势
D、时间和姿势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保障伤员的生命,移动伤员后,驾驶员迅速用粉笔、砖、石块等将伤者倒卧的位置和姿势记下来。
7、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发生有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时,应该____。
A、拨打应急救援电话
B、保护现场,设置警示标志
C、将受伤者从车内安全转移,避免二次受伤
D、立即拖出被轧在车轮下的受伤者
答案:ABC
解释:立即拖出被轧在车轮下的受伤者,会造成受伤者的二次伤害。
8、出租汽车驾驶员有____等先进事迹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给予相应加分奖励。
A、见义勇为
B、救死扶伤
C、拾金不昧
D、尊老爱幼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为鼓励引导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优质服务,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行为,设立了加分项目。
9、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____上道路行驶。
A、允许临时
B、不得
C、经维修后可以
D、缴管理费后可以
答案:B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因此答案为B。
10、《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出租汽车驾驶员累计注册时间满3年的,也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分、3分5分、10分、20分五种。扣至0分为止。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