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服务时,与乘客交流应当____。
A、尽量讲普通话,使用标准服务用语
B、视自己的心情决定是否回答乘客的问题
C、保持微笑、语气和蔼
D、虚心听取乘客建议,不强词夺理
答案:A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与乘客交流,(1)要准确、耐心、热情地回答乘客提出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2)若乘客是外地游客,可根据乘客的需要,适当介绍当地的特色旅游景点、风土人情、历史故事、地方特产等。(3)乘客之间交流时不要随意插话、打断。(4)与乘客交流时要尊重乘客,不讲乘客禁忌的事。(5)在运营中如与乘客发生矛盾和纠纷时,情绪要自控、态度要冷静、语气要温和、语言要文明,虚心听取乘客的批评意见,做到以理服人、以诚服人、得理让人,不强词夺理。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驾驶员应主动请有关部门调解处理。
2、汽车更换新胎后,可不做动平衡测试,直接使用。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二节:出租汽车使用技术可知,注意轮胎的动平衡。汽车更换轮胎时,在装车前一定要经过平衡测试,如果发现轮胎不平衡,不允许装车使用。
3、高温天气驾驶出租汽车行驶,发现轮胎温度过高时应____。
A、给轮胎放气
B、给轮胎浇凉水
C、选择阴凉处停车降温
D、继续行驶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发现胎温、胎压过高时,应选择阴凉处停车休息,让其自然恢复正常后,在继续行驶。
4、合理选用燃料、润滑油和轮胎等,可以降低燃油消耗,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七章第三节:汽车环保知识可知,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5、出租汽车驾驶员到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核定的范围外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____。
A、参加当地的从业资格换证考试
B、参加全国公共科目考试
C、补充参加当地的区域科目考试
D、重新参加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和当地的区域科目考试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到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核定的范围外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参加当地的区域科目考试。区域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当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从业资格证。
6、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有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义务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行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加1分
B、加3分
C、加5分
D、加10分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有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义务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行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1分。
7、出租汽车驾驶员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____的罚款。
A、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50元以上200元以下
D、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出租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8、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不积极配合处理乘客投诉或者纠纷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20分
B、扣10分
C、扣5分
D、扣3分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不积极配合处理乘客投诉或者纠纷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10分。
9、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10分
B、扣5分
C、扣3分
D、扣1分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未按规定放置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标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1分。
10、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____
A、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B、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C、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D、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答案:ABCD
解释:道交法第16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结构、构造、特征或者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以及车辆识别代码的处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二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