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遇到乘客不适,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____。
A、尽量平稳驾驶
B、拨打求助电话
C、就近送达医院
D、让乘客下车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六节:特殊乘客的服务要求可知,对受伤乘客,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载,应无条件满足伤病者的租车需求。驾驶员应主动协助伤员上车,根据伤势的轻重,安排伤员躺卧在后排座位上,避免碰撞乘客受伤部位。对于病情严重且无人陪伴的的乘客,驾驶员宜设法与乘客家属或单位联系。
2、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形象要求包括____。
A、在运营过程中仪表仪容端庄大方,服务主动热情周到
B、衣着整洁无破损,可以不着工作装
C、运营前不吃有异味的、有碍服务的食物,保持口气清新
D、言行举止文明,使用文明用语
答案:A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一节:驾驶员服务要求可知,服务仪容要求包括(1)精神饱满、端庄大方、举止文明、礼貌待客。(2)出租汽车驾驶员着装应得体大方,不得袒胸露背。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服务标志,配饰得体。(3)面部应修饰洁净、自然,如化妆,应淡雅适度。(4)发型应梳理整齐,修饰大方,风格庄重。(5)勤洗澡更衣,做到身体无异味,手、脚保持洁净,指甲修剪得体。(6)运营前忌食有异味、有碍服务的食物,保持口气清新。
3、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遇醉酒乘客,无法明确目的地时应该____。
A、拨打警方求助电话
B、强行将其拖下车
C、咨询出租汽车主管部门
D、将其送至出租汽车企业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遇乘客醉酒,无法明确目的地,乘客又拒绝下车时,应报警或者将醉酒乘客送往附近的公安机关。
4、驾驶出租汽车行驶中轮胎突然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该____。
A、加速行驶到停车场
B、猛踩制动踏板停车
C、松抬加速踏板,握稳转向盘
D、急转转向盘控制车身走向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当意识到爆胎时,驾驶员双手应该紧握转向盘,松抬加速踏板,极力控制车辆直线行驶,若车辆已有转向,也不要过度矫正,应该控制住行驶方向的情况下,轻踏制动踏板(禁止紧急制动),使车辆缓慢减速,平稳停车,尽量将车逐渐停靠在路边。
5、驾驶出租汽车行驶中感到车身倾斜,并且倾斜随行驶时间的延长而加重时,一般情况下是一侧轮胎____。
A、爆胎
B、漏气
C、磨损
D、松动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行驶中车辆一侧轮胎漏气,会感到车身倾斜,倾斜程度随行驶时间的加长而加重,将导致车辆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6、拉紧驻车制动器,挂上低速挡,慢慢放松离合器踏板,逐渐加大油门,若汽车不动,发动机仍继续运转而不熄火,说明____。
A、变速器跳挡
B、离合器打滑
C、离合器分离不彻底
D、变速器乱挡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三节:出租汽车常见故障处理可知,离合器打滑表现是当汽车起步时,完全放松离合器踏板,发动机动力不能传至变速器主动轴,使汽车动力下降,起步困难;汽车加速时,车速不能随发动机转速的提高而提高及行驶无力;当重载时,打滑较明显,严重时会从离合器内散发出焦臭味。
7、出租汽车运价标准是由____确定。
A、政府
B、出租汽车经营者
C、驾驶员
D、消费者协会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一节:计价器和空车待租标志使用可知,出租汽车运价标准是由政府确定。
8、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等保险属于附加险。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附加险是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等保险属于附加险。
9、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____手续。
A、注销证件
B、撤销证件
C、证件补(换)发
D、从业资格补考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证补(换)发手续,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换)发登记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补(换)发申请予以办理。
10、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____
A、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B、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C、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D、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答案:ABCD
解释:道交法第16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结构、构造、特征或者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以及车辆识别代码的处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二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