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拒载、故意绕道行驶等行为违背了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经营的职业道德。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二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可知,“文明服务”要求出租汽车驾驶员形象文明、语言文明、态度文明、举止文明等,做到不拒载、不议价、不中途甩客、不故意绕道行驶等。
2、出租汽车在待租状态下,驾驶员问明乘客去向后,拒绝提供载客服务的视为拒载。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拒载行为包括:(1)车辆在待租状态下,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提供服务。(2)根据乘客通过电讯、网络等方式提出的要求,驾驶员已确认提供预约租车服务,却未按承诺提供服务。
3、服务纠纷是指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____从而引起的意见分歧和冲突。
A、由于乘客行为失当导致自己的利益或自尊受到损害
B、由于双方误解或一方语言、行为失当导致另一方的利益或自尊受到损害
C、由于一方误解而导致自己自尊受到损害
D、由于自己自尊受到损害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纠纷,是指在运营过程中,由于驾驶员与乘客双方误解或一方语言、行为失当导致另一方的利益或自尊受到损害,从而引起的意见分歧或冲突。
4、下列哪些选项符合出租汽车服务标志的有关要求?____
A、按出租汽车驾驶员需要喷涂车身颜色和样式
B、设有符合规定的空车待租标志、暂停运营标志、电召服务标志
C、按要求在车身标示出租汽车经营者名称、价格标准、服务监督电话等
D、车辆年检审验合格证、环保标志等按规定粘贴
答案: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二节:车辆服务要求可知,(1)车身颜色及喷涂式样应符合当地出租汽车主管部门的规定。(2)出租汽车应在规定的位置,设置大小适宜、显示明亮、自己清楚的空车待租标志、暂停运营标志和电召服务标志。(3)在车厢内外适当位置明示出租汽车经营者名称或简称、价格标准、服务监督电话和乘客须知信息等。(4)车辆年检审验合格证、车船使用税缴讫证、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服务监督卡(牌)等证件齐全有效,按规定要求携带、摆放、粘贴。(5)无障碍出租汽车应设有专用标志。
5、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如与乘客发生矛盾和纠纷时,____。
A、要得理不让人
B、以理服人,保持冷静,举止文明
C、认真听取别人的批评意见,据理力争
D、立刻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在运营中如与乘客发生矛盾和纠纷时,情绪要自控、态度要冷静、语气要温和、语言要文明,虚心听取乘客的批评意见,做到以理服人、以诚服人、得理让人,不强词夺理。
6、夜间驾驶出租汽车行驶在无照明的路段,驾驶员应该____。
A、降低车速
B、一直使用远光灯
C、正确使用灯光
D、注意观察人、车、物及道路情况
答案:A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夜间能见度较低,驾驶员很难辨认前方的道路状况,所以夜间行车时应尽量保持低速匀速行驶,这样可以为行人和其他车辆行进提供预先判断能力,同时驾驶员自身也有足够的时间作出判断和处理,并选择较为合适的行进路线。
7、出租汽车遇劫时,使用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具有报警快、定位准等特点。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五节:出租汽车驾驶员治安防范可知,最有效的报警装置是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安装符合相关标准的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设备,选择服务质量高,技术力量雄厚的运营服务商。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具有报警快、定位准的优势,还具有远程监控等安全功能,有利于保障出租汽车运营安全。
8、歹徒乘车后,立即或等候适当时机,掏出随身携带的凶器,顶住驾驶员要害部位,强迫改变行车路线或交出车钥匙,驾驶员稍有反抗,即遭杀害,此种犯罪属于____。
A、暴力劫持型
B、威胁恐吓型
C、诈骗型
D、药物麻醉型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五节:出租汽车驾驶员治安防范可知,抢劫出租汽车驾驶员是一种针对出租汽车犯罪的作案方式。依靠作案凶器控制驾驶员造成伤害,这是暴力劫持型。
9、车辆行驶中,不能保持直线方向,而是自行偏向一侧,此故障是____。
A、气压制动失效
B、液压制动失效
C、前桥和转向系失效
D、变速器乱挡
答案:C
解释:前桥和转向系失效可能导致车辆行驶中,不能保持直线方向,而是自行偏向一侧。
10、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九章第三节:权益维护可知,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