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乘客乘坐出租汽车时,从车内往车窗外扔东西,驾驶员应当____。
A、礼貌劝阻
B、默许
C、批评教育
D、及时停车捡回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驾驶员驾车时,不得吸烟、接打手机、用车载电台聊天、向车外吐痰、乱扔废弃物。同时,要劝阻乘客车内吸烟、将头手伸出窗外、乱扔废弃物等不安全或不文明行为。
2、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载客运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的行为是____。
A、拒载
B、宰客
C、倒客
D、甩客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不得有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等行为。
3、下列哪些情况易导致驾驶疲劳?____
A、坐姿不良,血液循环不畅
B、长时间行车
C、睡眠不足
D、车内空气质量差、通风不良
答案:ABCD
解释:以上选项都极易导致驾驶疲劳,会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出现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4、驾驶出租汽车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减速,急转转向。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1)在车速低时发生紧急情况,要判断能否利用转向避开前方障碍物。在道路交通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转向规避撞车,同时制动减速,但切忌急转方向。(2)车速较高时发生紧急情况,切忌急转方向避让,应迅速制动减速,使车辆在碰撞前处于停止或低速行进状态,以减小碰撞损坏程度。高速时急转方向,极易造成车辆侧滑相撞或在离心力作用下倾翻的事故。
5、出租汽车驾驶员为保障安全可以随时翻包检查乘客携带行李物品。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等候乘客时,不得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
6、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过程中向乘客传播谣言,属于____。
A、服务禁忌
B、宰客
C、粗暴待客
D、违法乱纪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2)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3)拒载行为。(4)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线路,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合理路线是指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里程最短或经济、便捷行驶路线,或按乘客意愿另行选择的行驶路线。(5)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6)传播谣言,或者在乘客之间交谈时随意插话。(7)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8)紧盯乘客或目光停留时间过长。(9)向乘客强行推销商品和休闲娱乐等项目。(10)行车时接打电话(11)在车内吃零食、吸烟、,向车外抛物、吐痰。(12)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等。(13)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站补充燃料。(14)其他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
7、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统一定价,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遵照执行。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一节:计价器和空车待租标志使用可知,出租汽车运价的调整,应由价格主管部门按法定程序进行运价调整。
8、出租汽车必须确保计价器完好有效,计量准确。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一节:计价器和空车待租标志使用可知,计价器状态完好,计量准确。 非出租汽车不得装置出租汽车标志顶灯、营运标志、计价器、空车待租标志及使用出租汽车的标志。
9、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0分的,应当接受不少于____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专项教育培训。
A、10学时
B、12学时
C、18学时
D、24学时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0分的应当在计至0分之日起15日内到从业资格管理档案所在地有培训资格的机构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出租汽车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等培训并凭培训证明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清除计分手续。
10、信访过程中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____
A、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
B、煽动、串联他人信访
C、扰乱公共秩序
D、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答案:ABCD
解释:根据《国家信访条例》第二十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