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出租汽车上发现乘客遗留物品,驾驶员不应该____。
A、归还失主
B、及时上交
C、查找失主
D、暂时留存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要求可知,发现乘客遗留物品,应设法及时归还失主。如一时无法找到失主的,应及时上交处理,不得私自留用。
2、下列哪种行为属于服务禁忌?____
A、行车时接打手机
B、路桥通行费由乘客承担
C、征得乘客同意后拼客
D、提醒乘客勿将头伸出窗外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2)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3)拒载行为。(4)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线路,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合理路线是指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里程最短或经济、便捷行驶路线,或按乘客意愿另行选择的行驶路线。(5)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6)传播谣言,或者在乘客之间交谈时随意插话。(7)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8)紧盯乘客或目光停留时间过长。(9)向乘客强行推销商品和休闲娱乐等项目。(10)行车时接打电话(11)在车内吃零食、吸烟、,向车外抛物、吐痰。(12)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等。(13)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站补充燃料。(14)其他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
3、行车中出现不利于安全行车的异常情绪时,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____。
A、与乘客闲谈,舒缓情绪
B、集中精力观察路况
C、必要时短暂停车休息,调整心态
D、进行心理暗示,放松心情
答案: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驾驶员在满意、愉快、高兴、欢喜时,反应灵敏度提高,行车精力充沛、精神集中。观察分析情况灵敏果断,操作迅速、敏捷、及时。这是一种增力,对行车安全是一种保证。反之,驾驶员存在厌恶、愤怒、恐惧或悲哀等不良情绪时,感受能力降低,精神分散、无精打采、反应迟钝、操作迟缓,时有失误。这是一种减力,对行车安全是一种潜在威胁。
4、出租汽车犯罪活动的作案手法各不相同,根据发案特征,可归纳为哪几种形式?____
A、暴力劫持型
B、威胁恐吓与诈骗型
C、游说劝服型
D、药物麻醉型
答案:AB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五节:出租汽车驾驶员治安防范可知,针对出租车犯罪的形式:(1)暴力劫持型。(2)威胁恐吓型。(3)诈骗型。(4)药物麻醉型。
5、出租汽车计价器应当按照规定周期检定,不得私自改装、调整、维修。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一节:计价器和空车待租标志使用可知,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技术监督部门和税务部门统一选型,由符合资质条件的技术机构安装、维修、检定。 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应当按照规定周期检定,不得私自改装、调整、维修。
6、出租汽车必须确保计价器完好有效,计量准确。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一节:计价器和空车待租标志使用可知,计价器状态完好,计量准确。 非出租汽车不得装置出租汽车标志顶灯、营运标志、计价器、空车待租标志及使用出租汽车的标志。
7、出租汽车驾驶员压下空车待租标志、启用计价器的时间应在____。
A、乘客上车前
B、乘客上车时
C、询问乘客目的地时
D、乘客上车、车辆起步后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一节:计价器和空车待租标志使用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压下空车待租标志、启用计价器的时间应在乘客上车、车辆起步后。
8、出租车驾驶员累计注册时间满3年的,也应当接受不少于27个学时的继续教育。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出租汽车驾驶员累计注册时间满3年的,也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
9、出租车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其从业资格证中予以记录。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后,应当由出租汽车经营者向所在地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中予以记录。
10、出租车驾驶员累计注册时间满三年的,应当接受不少于()学时的继续教育。
A、72
B、54
C、27
D、18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出租汽车驾驶员累计注册时间满3年的,也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