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哪些选项符合出租汽车服务标志的有关要求?____
A、按出租汽车驾驶员需要喷涂车身颜色和样式
B、设有符合规定的空车待租标志、暂停运营标志、电召服务标志
C、按要求在车身标示出租汽车经营者名称、价格标准、服务监督电话等
D、车辆年检审验合格证、环保标志等按规定粘贴
答案: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二节:车辆服务要求可知,(1)车身颜色及喷涂式样应符合当地出租汽车主管部门的规定。(2)出租汽车应在规定的位置,设置大小适宜、显示明亮、自己清楚的空车待租标志、暂停运营标志和电召服务标志。(3)在车厢内外适当位置明示出租汽车经营者名称或简称、价格标准、服务监督电话和乘客须知信息等。(4)车辆年检审验合格证、车船使用税缴讫证、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服务监督卡(牌)等证件齐全有效,按规定要求携带、摆放、粘贴。(5)无障碍出租汽车应设有专用标志。
2、出租汽车驾驶员应虚心接受乘客的批评意见,处理好与乘客的纠纷。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在运营中如与乘客发生矛盾和纠纷时,情绪要自控、态度要冷静、语气要温和、语言要文明,虚心听取乘客的批评意见,做到以理服人、以诚服人、得理让人,不强词夺理。
3、下坡制动突然失效后,驾驶员可视情况向低速挡“抢挡”利用发动机制动作用控制车速。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1)查看路边有无障碍物、坡道可助减或宽阔地带可迂回减速、停车。停车后,应拉紧驻车制动器操作杆,防止溜车或发生二次险情。(2)若无可利用的地形和时机应迅速抬起加速踏板,进行“抢挡”操作,;利用变速器传动比的突然增大和发动机牵阻作用降低车速,以利于控制车速和操作行驶方向;抢挡越一级为妥,如车速扔高,可再次抢挡,因为若越两级抢挡,难度较大,一旦抢挡不成功,危险性难度更大。
4、出于安全防范考虑,出租汽车驾驶员对举止诡秘的____乘客要重点关注。
A、年轻女性
B、年轻夫妻
C、青壮年
D、老年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五节:出租汽车驾驶员治安防范可知,当乘客招手上车时,要做到“三判断”:一是判断乘客的年龄段,重点观察青壮年乘客;而是判断乘客的携带物品,是否藏匿作案工具的可能;三是判断乘客的目的地是否明确。
5、汽车离合器故障有离合器分离不彻底、离合器打滑、离合器发抖、离合器异响。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三节:出租汽车常见故障处理可知,离合器常见故障有:(1)离合器打滑。(2)离合器分离不彻底。(3)离合器发响。(4)离合器发抖。
6、汽车处于中、高速或某一较高转速时,出现行驶不稳,严重时转向盘有振手的感觉,此故障属于____。
A、行驶摆头
B、行驶跑偏
C、转向沉重
D、制动跑偏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三节:出租汽车常见故障处理可知,行驶摆头故障现象:汽车在中、高速或某一较高转速时,出现行驶不稳,严重时转向盘有振手的感觉。
7、汽车噪声主要来自于汽车排气噪声、发动机噪声、轮胎噪声和喇叭噪声。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七章第三节:汽车环保知识可知,汽车噪声主要来自于汽车排气噪声、发动机噪声、轮胎噪声和喇叭噪声。此外还有车体振动和传动系统噪声等。
8、出租汽车计价器与空车待租标志应联动,即显示空车标志时,计价器显示数额应为零。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一节:计价器和空车待租标志使用可知,出租汽车计价器与空车待租标志应联动,即显示空车标志时,计价器显示数额应为零。
9、出租汽车驾驶员有____等行为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A、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B、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C、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的
D、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10、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的罚款。
A、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 50元以上200元以下
D、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汽车经营者,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二)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三)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