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哪类性格类型有助于出租汽车驾驶员避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____
A、没有监控探头时,侥幸违法驾驶
B、遇紧急情况时头脑冷静、处置果断
C、遇到道路拥堵时,情绪烦躁,长鸣喇叭
D、在高速公路高速行驶时,不容忍其他车辆超车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驾驶员的个性心理特征对安全行车有直接的影响。良好 心里特征表现为行车中头脑清醒、判断迅速、反应迅速、操作敏捷、行动果断。良好的心理特征能够产生积极的增力作用,有利于保障交通安全,而不良的心理特征则会产生消极的减力作用。因此,驾驶出租汽车时,只有保持良好的个性心理特征,才能保证行车安全
2、车辆高速行驶,遇转向突然失控时,驾驶员应使用紧急制动尽快将车停下,防止事故发生。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1)若车辆和前方道路情况允许保持直线行驶时,不可使用紧急制动;高速行驶的车辆,在转向失控的情况下使用紧急制动很容易造成翻车,应立即松抬加速踏板,抢挂低速档(俗称抢挡),减速,均匀而用力拉紧驻车制动器操纵杆进行辅助制动,当车速明显减弱时,轻踏制动踏板,让车辆缓慢平稳地停下。(2)当未安装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的车辆已偏离直线行驶方向,事故已经无可避免时,应果断地连续踩踏制动踏板,使车辆尽快减速停车,尽量缩短停车距离,减轻撞击力度。(3)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对道路上其他通行的车辆及行人发出示警信号,如开启危险报警闪灯、鸣喇叭或打手势等。
3、防抱死制动系统、废气涡轮增压技术及尾气后处理装置的使用可提高汽车的综合性能。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二节:出租汽车使用技术可知,随着汽车电子技术、通信技术、代用燃料使用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新材料的运用,进一步提升了汽车使用过程的安全、节能与环保状况。大大的提高了汽车的综合性能。
4、犯罪分子劫车一般选择在____附近作案,便于逃窜。
A、交通干线
B、交通支线
C、居住小区中的道路
D、商业区
答案:A
解释:犯罪分子劫车一般选择在交通干线附近作案,便于逃窜。
5、对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____日以下拘留。
A、5
B、10
C、15
D、20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对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6、出租汽车发生爆炸燃烧时,正确的应急处置方法是____。
A、组织乘客逃生
B、拨打救援电话
C、根据爆炸燃烧危险程度,判断是否采取灭火措施
D、驾驶员不顾个人安危,留在现场英勇灭火
答案:ABC
解释:驾驶员不顾个人安危,留在现场英勇灭火的方法是不可取的。
7、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周期内,对驾驶员在出租汽车服务中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和运营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周期内,对驾驶员在出租汽车服务中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和运营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8、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____的罚款。
A、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50元以上200元以下
D、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9、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难以移动的,首先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____。
A、集中精力排除故障
B、向过往车辆求救
C、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
D、立即报警
答案:C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因此正确答案为C。
10、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____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A、书信
B、大字报
C、传真、电话
D、走访
答案:ACD
解释: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