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载客运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的行为是____。
A、拒载
B、宰客
C、倒客
D、甩客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不得有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等行为。
2、行经商业场所附近时,出租汽车驾驶员要____
A、加速行驶
B、高度警惕
C、减速慢行
D、随时准备停车避让
答案: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知识可知,在商业场所等附近,常出现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行人不顾来往车辆横穿街道等情况。出租汽车驾驶员针对这些情况,要高度警惕,减速慢行,并随时准备停车避让,不可抢行。
3、下列哪类性格类型有助于出租汽车驾驶员避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____
A、没有监控探头时,侥幸违法驾驶
B、遇紧急情况时头脑冷静、处置果断
C、遇到道路拥堵时,情绪烦躁,长鸣喇叭
D、在高速公路高速行驶时,不容忍其他车辆超车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驾驶员的个性心理特征对安全行车有直接的影响。良好 心里特征表现为行车中头脑清醒、判断迅速、反应迅速、操作敏捷、行动果断。良好的心理特征能够产生积极的增力作用,有利于保障交通安全,而不良的心理特征则会产生消极的减力作用。因此,驾驶出租汽车时,只有保持良好的个性心理特征,才能保证行车安全
4、行车中保持安全车距的主要目的有____。
A、避免驾驶紧张,缓解驾驶疲劳
B、保证出现紧急情况时有足够的停车距离
C、扩大观察视野,减少驾驶盲区
D、便于加速通过交叉路口
答案:ABC
解释:行车中保持安全车距的主要目的有:(1)避免驾驶紧张,缓解驾驶疲劳;(2)保证出现紧急情况时有足够的停车距离;(3)扩大观察视野,减少驾驶盲区。
5、行车中,下坡路制动突然失效后,驾驶员不应采取下列哪项处置措施?____。
A、将车辆向上坡道方向行驶
B、从高速挡向低速挡“抢挡”
C、利用道路边专设的紧急停车道停车
D、迅速拉紧驻车制动器操纵杆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1)查看路边有无障碍物、坡道可助减或宽阔地带可迂回减速、停车。停车后,应拉紧驻车制动器操作杆,防止溜车或发生二次险情。(2)若无可利用的地形和时机应迅速抬起加速踏板,进行“抢挡”操作,利用变速器传动比的突然增大和发动机牵阻作用降低车速,以利于控制车速和操作行驶方向。抢挡越一级为妥,如车速扔高,可再次抢挡,因为若越两级抢挡,难度较大,一旦抢挡不成功,危险性难度更大。(3)当车速得到有效控制后,应选择比较平坦、宽阔的地段停车散热、检修。
6、如图所示,如果轮胎有箭头则表示其方向性,左右车轮可以互换安装。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二节:出租汽车使用技术可知,轮胎磨损到磨耗标记处,必须予以更换。轮胎的使用极限是残留花纹深度小于1.6毫米时。为了解轮胎是否已到使用极限,一般在轮胎上都设置了极限磨损记号。
7、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载客运营过程中,为加强治安防范应当对____的乘客要提高警惕。
A、热情
B、沉默寡言
C、好奇
D、诡秘不安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五节:出租汽车驾驶员治安防范可知,对举止诡异,随身物品易携带且目的地较偏僻的男性乘客,驾驶员要设法和其交谈,以此了解对方,谨防恶性事件发生。
8、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____曰内,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
A、3
B、5
C、7
D、10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9、出租汽车驾驶员到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核定的范围外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____。
A、参加当地的从业资格换证考试
B、参加全国公共科目考试
C、补充参加当地的区域科目考试
D、重新参加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和当地的区域科目考试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到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核定的范围外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参加当地的区域科目考试。区域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当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从业资格证。
10、机动车安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的方法是____。
A、按原来车速行驶
B、减速或停车观察
C、加速尽快通过
D、紧随前车行驶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九章第一节:交通安全规则可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一节: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