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前忌食有异味、有碍服务的食物,保持口气清新。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一节:驾驶员服务要求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前忌食有异味、有碍服务的食物,保持口气清新。
2、遇有携带有违禁物品的乘客,驾驶员应该____。
A、劝阻乘客上车
B、妥善放置在后备箱中
C、必要时可以报警,请警方协助解决
D、发现危险物品,应立即组织乘客撤离车辆
答案:A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遇到携带有违禁物品乘车的乘客,或者乘客提出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不利于安全行车要求时,驾驶员要劝阻乘客,耐心做好乘客的思想工作,力求乘客理解和配合,必要时可以报警,请警方协助解决。发现危险物品时,应立即组织乘客撤离车辆,并迅速报警。
3、行车中制动突然失灵时,驾驶员要沉着镇静,握紧转向盘,____进行减速。
A、连续踩踏制动踏板
B、利用“抢挡”或驻车制动
C、迅速踏下离合器踏板
D、迅速熄火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制动失灵、失效时,要沉着冷静,握稳转向盘,立即松抬加速踏板,采取发动机制动,尽可能利用转向避让障碍物,同时利用驻车制动器或“抢挡”等方法,设法减速停车。下坡路制动突然失效时可利用路边障碍物、坡道可助减速或宽阔地带可迂回减速、停车。
4、防抱死制动系统、废气涡轮增压技术及尾气后处理装置的使用可提高汽车的综合性能。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二节:出租汽车使用技术可知,随着汽车电子技术、通信技术、代用燃料使用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新材料的运用,进一步提升了汽车使用过程的安全、节能与环保状况。大大的提高了汽车的综合性能。
5、为预防车辆蓄电池产生极板硫化,使用时应该避免蓄电池____。
A、表面脏污
B、过度充电
C、过度放电
D、剧烈震动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三节:出租汽车常见故障处理可知,蓄电池极板硫化是蓄电池报废的主要原因。硫化原因是蓄电池长期充电不足、电解液长期欠缺或放电后长期放置,在极板上生成一层白色的粗晶粒状的硫酸铅,堵塞了极板空隙,阻碍电解液的渗入,使蓄电池容量下降,内阻增大。
6、出租汽车驾驶员压下空车待租标志、启用计价器的时间应在____。
A、乘客上车前
B、乘客上车时
C、询问乘客目的地时
D、乘客上车、车辆起步后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一节:计价器和空车待租标志使用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压下空车待租标志、启用计价器的时间应在乘客上车、车辆起步后。
7、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____曰内,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
A、3
B、5
C、7
D、10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8、把骨折伤员抬上担架时,要遵循医护工作人员的指导,由救护人员按照图示,把手托放在伤员身下,在统一指挥下,一起抬起伤员的躯干,抬上担架。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把骨折伤员抬上担架时,要遵循医护工作人员的指导,由三名救护人员把手托放在伤员身下,在统一指挥下,一起抬起伤员的躯干,抬上担架。
9、在道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员应当首先____,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交管部门。
A、抢救受伤人员
B、将车移到安全的地方
C、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D、检查车辆受损情况
答案:A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四节: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10、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____
A、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B、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C、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D、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答案:ABCD
解释:道交法第16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结构、构造、特征或者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以及车辆识别代码的处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二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