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哪项做法符合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的要求?____
A、出租汽车在运营途中,如乘客改变目的地,应按乘客意愿重新选择合理路线
B、出租汽车在运营途中,遇有道路交通堵塞,需改变行驶路线时可以不征求乘客意见
C、出租汽车在运营途中,是否使用音响和空调是驾驶员的权利
D、发现乘客将物品遗留在出租汽车上时,确实找不到失主的可由驾驶员自行处理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运营过程中遇交通堵塞、道路临时封闭或乘客改变目的地等需改变原行驶路线时,须征得乘客同意;满足乘客对出租汽车内设备设施及常备物品的需求主要包括:(1)驾驶员应根据乘客要求控制空调或升降车窗,使车厢内温度符合乘客意愿。(2)音响的使用符合乘客的意愿;乘客离开后,驾驶员应巡视车厢,将废弃物装入垃圾袋。若发现乘客遗留物品,应设法及时归还失主。若一时无法找到失主,应按规定及时上交处理,不得私自留用、索要酬金,甚至敲诈乘客。
2、____是指出租汽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强迫乘客合乘的行为。
A、强行拼客
B、宰客
C、拒载
D、甩客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中包括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
3、下列哪些路段禁止掉头?____
A、人行横道、铁路道口
B、有禁止掉头标志路段
C、窄路、弯道
D、桥梁、隧道
答案:ABCD
解释:以下地方禁止掉头:1、有禁止掉头标志的地点,禁止掉头;2、有禁止左转标志、标线的地点,禁止掉头;3、在铁路口,禁止掉头;4、在人行道上,禁止掉头;5、在桥梁上,禁止掉头;6、在急弯处,禁止掉头;7、在陡坡上,禁止掉头;8、在隧道中,禁止掉头;9、在易发生危险路段,禁止掉头。
4、行车中发动机突然熄火,不能起动时,驾驶员应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原地立即停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当发动机突然熄火时,应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连续踩踏2~3次加速踏板,转动点火开关,试图再次起动;若起动成功,不要继续行驶,应将车驶向路边停车检查,查明原因,排除隐患后再继续行驶。若试图再次起动失败,应打开右转向灯,利用惯性,将车缓慢驶向路边停车,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方50~100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若在高速公路上,应放在车后方150米外)。检查熄火原因,及时排除故障。
5、车辆因故障必须停车时,在不影响其他车辆行驶的前提下,驾驶员可在行车道缓慢停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当车辆公路上发生事故或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法把车辆停在路肩、紧急停车带等安全地段,并设置停车警告标志、打过求救电话、报警;驾乘人员不要留在车内或车辆附近逗留,迅速退到护栏以外等安全地带等待救援。
6、燃油附加费下调后,驾驶员可按原燃油附加费标准向乘客收取费用。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一节:计价器和空车待租标志使用可知,燃油附加费下调后,驾驶员按下调后的燃油附加费标准向乘客收取费用。
7、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有拾金不昧行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加1分
B、加3分
C、加5分
D、加10分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有拾金不昧行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加3分。
8、下列属于出租汽车企业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内容的有____。
A、劳动合同期限
B、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C、劳动报酬
D、社会保险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九章第二节:合同签订可知,劳动合同包含下列内容:(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9、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但在考核周期内未注册在岗的,仍需参加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但在考核周期内未注册在岗的,不参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10、出租车驾驶员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出租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在届满()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延续注册。
A、15
B、20
C、30
D、10分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延续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