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过程中向乘客传播谣言,属于____。
A、服务禁忌
B、宰客
C、粗暴待客
D、违法乱纪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2)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3)拒载行为。(4)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线路,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合理路线是指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里程最短或经济、便捷行驶路线,或按乘客意愿另行选择的行驶路线。(5)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6)传播谣言,或者在乘客之间交谈时随意插话。(7)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8)紧盯乘客或目光停留时间过长。(9)向乘客强行推销商品和休闲娱乐等项目。(10)行车时接打电话(11)在车内吃零食、吸烟、,向车外抛物、吐痰。(12)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等。(13)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站补充燃料。(14)其他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
2、出租汽车驾驶员提升自我安全防范能力的主要方法有____。
A、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B、善于洞察识别
C、遇事灵活应变
D、接受自卫方法培训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五节:出租汽车驾驶员治安防范可知,(1)思想上加强防范,自觉遵纪守法。(2)掌握不法分子作案特点、规律,增强防卫能力。(3)提高观察判断能力,识别万千变化。(4)安全为先,做好出车前后的防范工作。
3、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等保险属于附加险。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附加险是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等保险属于附加险。
4、被保险车辆驾驶员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时,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绝对免赔率为____。
A、20%
B、10%
C、30%
D、5%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5、事故现场发现呼吸中断伤员时,驾驶员应该____。
A、抬起伤员下颌帮助呼吸
B、必要时人工呼吸
C、放弃抢救
D、立即送往医院
答案:A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呼吸中断的伤员,应立即实施心肺复苏抢救,以防因缺氧而危及生命。抢救时,应抬起患者下颌使呼吸道畅通。必要时人工呼吸。
6、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过程中车容车貌不整洁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1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车容车貌不整洁的扣3分。
7、具备条件的出租汽车企业可以直接组织开展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必须认可。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具备条件的出租汽车企业经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组织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不具备条件的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由其他继续教育机构承担。
8、为保护出租汽车驾驶员隐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向社会提供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服务。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将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利于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建立完善出租汽车行业诚信体系,是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9、出租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故意绕道的,扣除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5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故意绕道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5分。
10、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的罚款。
A、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 50元以上200元以下
D、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汽车经营者,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二)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三)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