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哪些属于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言行举止的规范要求____。
A、不吸烟
B、不接打电话
C、不剔牙搔头
D、不向车外抛物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行车时不接听手机;在车内不吃零食、吸烟,不向车外抛物、吐痰;不在乘客面前挖耳孔、掏耳朵、剔牙等。
2、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应在乘客面前挖鼻、剔牙、搔头,不得向车外抛物、吐痰等。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在乘客面前挖耳孔、掏耳朵、剔牙等。
3、行车中遇到车流缓慢或者周边车辆有不文明驾驶行为时,驾驶员应做好自我控制,避免产生急躁、愤怒情绪,影响运营安全。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一节:安全运营基本知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充分主动地发挥主观活动的作用,努力提高对安全运营的认识,防止各种行车事故的发生,安全、优质地完成出租汽车客运服务。
4、行车中跟车距离过近或后车行驶速度过快等原因易造成追尾事故。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跟车速过快,极易造成追尾事故。
5、车辆高速行驶,遇转向突然失控时,驾驶员应使用紧急制动尽快将车停下,防止事故发生。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1)若车辆和前方道路情况允许保持直线行驶时,不可使用紧急制动;高速行驶的车辆,在转向失控的情况下使用紧急制动很容易造成翻车,应立即松抬加速踏板,抢挂低速档(俗称抢挡),减速,均匀而用力拉紧驻车制动器操纵杆进行辅助制动,当车速明显减弱时,轻踏制动踏板,让车辆缓慢平稳地停下。(2)当未安装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的车辆已偏离直线行驶方向,事故已经无可避免时,应果断地连续踩踏制动踏板,使车辆尽快减速停车,尽量缩短停车距离,减轻撞击力度。(3)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对道路上其他通行的车辆及行人发出示警信号,如开启危险报警闪灯、鸣喇叭或打手势等。
6、车辆发生侧滑时,驾驶员应立即____,同时向侧滑的一方转动转向盘,并及时回转修正方向。
A、拉紧驻车制动器
B、踏下加速踏板
C、踏下离合器踏板
D、松抬制动踏板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当制动、转向或擦撞引起车辆侧滑时,应立即松抬制动踏板,并迅速向侧滑的一方转动转向盘,并及时回转方向进行调整,修正方向后继续行驶;因转向或擦撞引起的侧滑,不可使用行车制动。
7、行车中,下坡路制动突然失效后,驾驶员不应采取下列哪项处置措施?____。
A、将车辆向上坡道方向行驶
B、从高速挡向低速挡“抢挡”
C、利用道路边专设的紧急停车道停车
D、迅速拉紧驻车制动器操纵杆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1)查看路边有无障碍物、坡道可助减或宽阔地带可迂回减速、停车。停车后,应拉紧驻车制动器操作杆,防止溜车或发生二次险情。(2)若无可利用的地形和时机应迅速抬起加速踏板,进行“抢挡”操作,利用变速器传动比的突然增大和发动机牵阻作用降低车速,以利于控制车速和操作行驶方向。抢挡越一级为妥,如车速扔高,可再次抢挡,因为若越两级抢挡,难度较大,一旦抢挡不成功,危险性难度更大。(3)当车速得到有效控制后,应选择比较平坦、宽阔的地段停车散热、检修。
8、驾驶员良好的心理特征表现在行车中能做到____。
A、头脑清醒
B、判断准确
C、反应迅速
D、行动果断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驾驶员的个性心理特征对安全行车有直接的影响。良好 心里特征表现为行车中头脑清醒、判断迅速、反应迅速、操作敏捷、行动果断。良好的心理特征能够产生积极的增力作用,有利于保障交通安全,而不良的心理特征则会产生消极的减力作用。因此,驾驶出租汽车时,只有保持良好的个性心理特征,才能保证行车安全。
9、出租车驾驶员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除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3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1分。
10、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成绩3年内全国有效,区域科目考试成绩3年内在考试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内有效。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3年。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区域科目考试成绩在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