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行业是典型的服务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期间应当树立____的从业意识。
A、盈利至上
B、安全行车
C、诚实守信
D、文明服务
答案: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二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可知,不同职业,其职业道德要求有所不同,驾驶员要文明驾驶,安全行车,诚实守信。
2、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载客运营过程中未经____同意,不得另载他人。
A、企业
B、乘客
C、执法人员
D、管理人员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招揽他人同乘。
3、灯光、喇叭、仪表是否正常有效是车辆安全检视的重要内容。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要求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出车前,应(1)检查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应特别关注气压表、冷却液温度表读数是否打到行驶要求;(2)检查灯光是否正常;(3)检查喇叭是否能正常使用。
4、若乘客提出的下车地点为禁停路段或车辆难进难出的小街小巷,驾驶员应向乘客解释后,尽量就近停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对于乘客提出的下车地点,驾驶员应尽量满足,如遇到禁停路段或车辆难进难出的的小街小巷,应做好解释,取得乘客理解,然后尽量就近停车。
5、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禁忌?____
A、抢客、强行揽客
B、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气)站补充燃料
C、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
D、由乘客承担路桥通行费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2)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3)拒载行为。(4)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线路,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合理路线是指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里程最短或经济、便捷行驶路线,或按乘客意愿另行选择的行驶路线。(5)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6)传播谣言,或者在乘客之间交谈时随意插话。(7)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8)紧盯乘客或目光停留时间过长。(9)向乘客强行推销商品和休闲娱乐等项目。(10)行车时接打电话(11)在车内吃零食、吸烟、,向车外抛物、吐痰。(12)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等。(13)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站补充燃料。(14)其他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
6、遇到乘客携带危险品乘车时,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耐心告知乘客,危险品不能携带乘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六节:危险品的识别与处置可知,遇到乘客携带危险品乘车时,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告知乘客,危险品不能携带乘车,可通过将危险品交由有相应运输资质的单位托运等方式自行处理,否则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引发安全事故。驾驶员应该耐心细致地向乘客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由此引发矛盾纠纷。
7、发动机____,功率和能量利用率越大,燃油的单位消耗量越小。
A、转速越高
B、转速越低
C、压力越高
D、压力越低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七章第二节:节能驾驶操作规范可知,发动机转速越快,功率和能量利用率越大,燃油的单位消耗量越小。
8、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过程中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3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过程中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3分
9、违反法律,法规,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等停运事件;拒绝依法检查;私自改装,调整计价器造成计费失准;驾驶未取得出租汽车营运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20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违反法律,法规,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等停运事件;拒绝依法检查;私自改装,调整计价器造成计费失准;驾驶未取得出租汽车营运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20分。
10、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的罚款。
A、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 50元以上200元以下
D、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汽车经营者,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二)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三)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