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车辆号牌应当清晰,固定端正,无遮挡物、反光物。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二节:车辆服务要求可知,车容车貌要求,出租汽车车辆牌照字迹清晰,固定端正,无遮挡物、反光物。
2、出租汽车行李厢内可供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间不得少于行李厢的三分之一。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二节:车辆服务要求可知,车容车貌要求,出租汽车行李舱整洁,照明有效,开启装置完好,行李舱内可供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间不少于后行李舱的三分之二。
3、驾驶出租汽车行驶中轮胎突然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该____。
A、加速行驶到停车场
B、猛踩制动踏板停车
C、松抬加速踏板,握稳转向盘
D、急转转向盘控制车身走向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当意识到爆胎时,驾驶员双手应该紧握转向盘,松抬加速踏板,极力控制车辆直线行驶,若车辆已有转向,也不要过度矫正,应该控制住行驶方向的情况下,轻踏制动踏板(禁止紧急制动),使车辆缓慢减速,平稳停车,尽量将车逐渐停靠在路边。
4、出租汽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不得____。
A、按计价器金额收费
B、使用车载卫星定位系统
C、拼客
D、询问乘客目的地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2)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3)拒载行为。(4)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线路,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合理路线是指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里程最短或经济、便捷行驶路线,或按乘客意愿另行选择的行驶路线。(5)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6)传播谣言,或者在乘客之间交谈时随意插话。(7)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8)紧盯乘客或目光停留时间过长。(9)向乘客强行推销商品和休闲娱乐等项目。(10)行车时接打电话(11)在车内吃零食、吸烟、,向车外抛物、吐痰。(12)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等。(13)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站补充燃料。(14)其他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
5、规避和减轻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和损失,最有效的措施就是____。
A、合理减速
B、紧急制动
C、控制方向
D、离开事故现场
答案:AC
解释:紧急情况的发生往往时间非常短暂,特别是高速行驶时。规避和减轻交通事故的危害和损失,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减速、停车、控制方向。
6、出租汽车车辆的一、二级维护必须按期进行。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一节:出租汽车维护的基本知识可知,根据《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01),汽车一、二级维护周期的确定,应以汽车行驶里程为基本依据。
7、出租汽车驾驶员出租或者转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20分
B、扣10分
C、扣5分
D、扣3分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出租或者转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20分。
8、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者行驶缓慢时,不得____。
A、借道超车
B、占用对面车道
C、穿插等候的车辆
D、掉头
答案:ABC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9、在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
A、扣20分
B、扣10分
C、扣5分
D、扣3分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在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计分10分。
10、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的罚款。
A、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 50元以上200元以下
D、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汽车经营者,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二)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三)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