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建设,有利于____。
A、促进出租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B、全面提升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素质
C、树立文明和谐的行业风尚
D、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一节: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可知,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建设,有利于促进出租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全面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文明程度和从业人员素质,树立文明和谐的行业风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规范经营行为,倡导文明优质服务。
2、发型应梳理整齐,修饰大方,风格庄重是对出租汽车驾驶员____的要求。
A、服务仪容
B、言行举止
C、行车安全
D、服务用语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一节:驾驶员服务要求可知,服务仪容要求包括发型应梳理整齐,修饰大方,风格庄重。
3、出租汽车驾驶员接受电召服务预约后,应该____。
A、按乘客要求准时到达约定地点
B、乘客未准时在约定地点出现,则即刻离开
C、仍可就近搭载路边扬手招车乘客
D、在乘客上车后,向调度中心发送确认信息
答案:A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电召是预约服务的一种方式。(1)驾驶员在接到调度中心电召服务后,应按乘客要求准时到达约定地点。(2)乘客超出预约时间10分钟未出现,驾驶员应及时与调度中心联系,经同意后才能离开约定地点。(3)驾驶员在接到电召服务后,不能及时到达预约地点的,应提前向调度中心报告,重新安排车辆。(4)乘客上车后,驾驶员要向调度中心发送确认信息。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保持心情舒畅、平心静气,有助于安全行车。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驾驶员的个性心理特征对安全行车有直接的影响。良好 心里特征表现为行车中头脑清醒、判断迅速、反应迅速、操作敏捷、行动果断。良好的心理特征能够产生积极的增力作用,有利于保障交通安全,而不良的心理特征则会产生消极的减力作用。因此,驾驶出租汽车时,只有保持良好的个性心理特征,才能保证行车安全。
5、高速行驶的车辆,在转向失控的情况下使用紧急制动,很容易造成____。
A、爆炸
B、翻车
C、爆胎
D、熄火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高速行驶的车辆,在转向失控的情况下使用紧急制动很容易造成翻车,应立即松抬加速踏板,抢挂低速档(俗称抢挡),减速,均匀而用力拉紧驻车制动器操纵杆进行辅助制动,当车速明显减弱时,轻踏制动踏板,让车辆缓慢平稳地停下
6、变速时挂挡困难或挂不进挡,并从变速器端发出齿轮撞击声,说明____。
A、离合器分离不彻底
B、离合器打滑
C、变速器跳挡
D、变速器乱挡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三节:出租汽车常见故障处理可知,挂档困难原因:变速叉轴弯曲变形;自锁或互锁钢珠破裂、毛糙卡滞;变速器拔叉轴调整不当或损坏;同步器耗损或有缺陷;变速器轴弯曲变形或花键损坏等。除了变速器故障外,离合器分离不彻底,齿轮油变质、油量不足或规格不符,也会造成挂档困难。
7、正常人心跳每分钟60-80次,儿童每分钟____次。
A、60-70
B、80-90
C、90-100
D、110-120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可通过呼吸、咳嗽、运动、皮肤颜色、脉搏等情况进行判断,正常人心跳每分钟60~80次,儿童每分钟110~120次。
8、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成绩在全国范围内的有效期为3年。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区域科目考试成绩在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效。
9、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10分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级。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评定:1.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20分及以上的,考核等级为AAA级;2.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11~19分的,考核等级为AA级;3.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1~10分的,考核等级为A级;4.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0分的,考核等级为B级。
10、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的罚款。
A、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 50元以上200元以下
D、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汽车经营者,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二)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三)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