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现乘客遗失物应该及时归还或者上交。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乘客离开后,驾驶员应巡视车厢,将废弃物装入垃圾袋。若发现乘客遗留物品,应设法及时归还失主。若一时无法找到失主,应按规定及时上交处理,不得私自留用、索要酬金,甚至敲诈乘客。
2、为预防疲劳驾驶,出租汽车驾驶员每天一般应保持____小时的睡眠时间。
A、3~4
B、4~5
C、7~8
D、10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一节:安全运营基本知识可知,养成按时就寝和良好的睡眠姿势,每天保持7~8个小时的睡眠时间。
3、驾驶出租汽车在高速公路遇施工路段时,驾驶员应该____。
A、加速通过工路段
B、到施工现场前紧急制动
C、遵守限速规定提前减速
D、原地掉头
答案:C
解释:驾驶出租汽车在高速公路遇施工路段时,驾驶员应该遵守限速规定提前减速。禁止掉头。
4、驾驶出租汽车跟行大型货车,需要拉大跟车距离的原因是____。
A、载货较高,阻挡后车驾驶员视野
B、货车尾灯过亮时,易引起后车驾驶员眩目
C、货物超载时,影响轮胎寿命,易爆胎
D、货物苫盖不牢时,掉落的货物会阻碍通行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二节:安全运营基本要求可知,驾驶出租汽车跟行大型货车,需要拉大跟车距离的原因是载货较高,阻挡后车驾驶员视野、货车尾灯过亮时,易引起后车驾驶员眩目、货物超载时,影响轮胎寿命,易爆胎、货物苫盖不牢时,掉落的货物会阻碍通行。
5、在制动距离内要发生不可避免的碰撞时,驾驶员可采取急转转向盘躲避的方法。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1)在车速低时发生紧急情况,要判断能否利用转向避开前方障碍物。在道路交通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转向规避撞车,同时制动减速,但切忌急转方向。(2)车速较高时发生紧急情况,切忌急转方向避让,应迅速制动减速,使车辆在碰撞前处于停止或低速行进状态,以减小碰撞损坏程度。高速时急转方向,极易造成车辆侧滑相撞或在离心力作用下倾翻的事故。
6、驾驶出租汽车行驶中制动突然失效,一次拉紧驻车制动器容易将驻车制动盘“抱死”,损坏传动机件,丧失制动力。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使用驻车去不可将操作杆一次拉紧,一次拉紧容易时驻车制动盘“抱死”,损坏传动机件,丧失制动力。转动转向盘避开危险目标的同时,可视情况进行“抢挡”操作,利用发动机牵阻作用使车辆尽可能地减速,最终驶向路边停住。
7、在汽车维护中,____维护属于强制维护。
A、日常
B、一级
C、二级
D、磨合期
答案:C
解释: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机动车辆强制二级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设施齐全,符合车辆技术标准。
8、发动机异响与转速、负荷、温度、缸位、工作循环、润滑条件等多种因素有关。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三节:出租汽车常见故障处理可知,发动机异响是指发动机在正常工作中发出超过技术文件规定的、不正常的响声。异响与转速、负荷、温度、缸位、工作循环、润滑条件等多种因素有关。
9、车辆发生火灾而车门无法打开时,应当打破玻璃窗组织乘客尽快离开车辆。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五章第三节:消防设施和故障车警告标志使用可知,逃离火灾前,应关闭点火开关,电源总开关和百叶窗,设法使乘客迅速撤离车辆。逃离时如果无法打开车门,应打破车窗玻璃,逃出驾驶室
10、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____
A、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B、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C、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D、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答案:ABCD
解释:道交法第16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结构、构造、特征或者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以及车辆识别代码的处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二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