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的哪些行为属于“交通陋习”?____
A、通过路口降低车速
B、开车接打手机
C、强行超车
D、行车不系安全带
答案: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二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可知,“十大交通陋习”包括强行超车、随意并线,在塞抢行,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开车接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乱鸣喇叭,随意向车外抛洒物品,发生轻微事故纠缠不挪车,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和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乱穿乱行。
2、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服务时,与乘客交流应当____。
A、尽量讲普通话,使用标准服务用语
B、视自己的心情决定是否回答乘客的问题
C、保持微笑、语气和蔼
D、虚心听取乘客建议,不强词夺理
答案:A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与乘客交流,(1)要准确、耐心、热情地回答乘客提出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2)若乘客是外地游客,可根据乘客的需要,适当介绍当地的特色旅游景点、风土人情、历史故事、地方特产等。(3)乘客之间交流时不要随意插话、打断。(4)与乘客交流时要尊重乘客,不讲乘客禁忌的事。(5)在运营中如与乘客发生矛盾和纠纷时,情绪要自控、态度要冷静、语气要温和、语言要文明,虚心听取乘客的批评意见,做到以理服人、以诚服人、得理让人,不强词夺理。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驾驶员应主动请有关部门调解处理。
3、出租汽车驾驶员应虚心接受乘客的批评意见,处理好与乘客的纠纷。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在运营中如与乘客发生矛盾和纠纷时,情绪要自控、态度要冷静、语气要温和、语言要文明,虚心听取乘客的批评意见,做到以理服人、以诚服人、得理让人,不强词夺理。
4、出租汽车驾驶员除按要求掌握基本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外,还要提高守法意识,尊重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文明驾驶。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出租汽车驾驶员除按要求掌握基本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外,还要提高守法意识,尊重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文明驾驶。
5、驾驶出租汽车行驶中制动突然失效,使用驻车制动器辅助制动时,可将操纵杆一次拉紧。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四节:安全行车特别要求与紧急情况处理可知,使用驻车去不可将操作杆一次拉紧,一次拉紧容易时驻车制动盘“抱死”,损坏传动机件,丧失制动力。转动转向盘避开危险目标的同时,可视情况进行“抢挡”操作,利用发动机牵阻作用使车辆尽可能地减速,最终驶向路边停住。
6、车辆蓄电池外部不清洁,易造成正、负极接线柱间导通,导致蓄电池____。
A、极板硫化
B、自放电
C、爆炸
D、活性物质脱落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三节:出租汽车常见故障处理可知,蓄电池漏电原因:蓄电池外部不清洁,造成正、负极接线柱间导通,外部电路有个别短路。
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____的责任限额。
A、省内统一
B、地市统一
C、全国统一
D、县内统一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8、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每个连续计算的继续教育周期内,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出租汽车驾驶员累计注册时间满3年的,也应当接受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
9、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____的罚款。
A、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50元以上200元以下
D、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答案: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10、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____的罚款。
A、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50元以上200元以下
D、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汽车经营者,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二)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三)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