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现乘客遗留物品,一时无法找到失主时,正确的做法是____。
A、按规定及时上交
B、自己留用
C、寻找失主索要酬金
D、丢弃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乘客离开后,驾驶员应巡视车厢,将废弃物装入垃圾袋。若发现乘客遗留物品,应设法及时归还失主。若一时无法找到失主,应按规定及时上交处理,不得私自留用、索要酬金,甚至敲诈乘客。
2、整洁、卫生,无杂物、异味是对出租汽车____的要求。
A、消防设施
B、消防设施
C、专用设施
D、车辆整洁卫生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二节:车辆服务要求可知,车容车貌中(4)车辆整洁卫生要求:出租汽车车厢内整洁、卫生,无杂物、异味。
3、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从事客运服务时应当做到____。
A、按乘客要求使用空调、音响等设施
B、响应电召后按乘客预约时间准点到达
C、若未经已上车乘客的同意,不得另载他人
D、拒绝乘客中途改变目的地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一)满足乘客对设备服务的需求。(二)电召是预约服务的一种方式。(1)驾驶员在接到调度中心电召服务后,应按乘客要求准时到达约定地点。(2)乘客超出预约时间10分钟未出现,驾驶员应及时与调度中心联系,经同意后才能离开约定地点。(3)驾驶员在接到电召服务后,不能及时到达预约地点的,应提前向调度中心报告,重新安排车辆。(4)乘客上车后,驾驶员要向调度中心发送确认信息。(三)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
4、行车中遇到车流缓慢或者周边车辆有不文明驾驶行为时,驾驶员应做好自我控制,避免产生急躁、愤怒情绪,影响运营安全。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一节:安全运营基本知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充分主动地发挥主观活动的作用,努力提高对安全运营的认识,防止各种行车事故的发生,安全、优质地完成出租汽车客运服务。
5、一般来说,行车中驾驶员____左右的有效信息是靠视觉获得的,所以视觉特性对安全行车有重大影响。
A、30%
B、50%
C、70%
D、90%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一般来说,行车中驾驶员90%左右的有效信息是靠视觉获得的,所以视觉特性对安全行车有重大影响。
6、为保证行车安全和服务质量,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尽量调整情绪,保持____。
A、意志消沉
B、心情舒畅
C、悲观失落
D、无所畏惧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驾驶员的个性心理特征对安全行车有直接的影响。良好 心里特征表现为行车中头脑清醒、判断迅速、反应迅速、操作敏捷、行动果断。良好的心理特征能够产生积极的增力作用,有利于保障交通安全,而不良的心理特征则会产生消极的减力作用。因此,驾驶出租汽车时,只有保持良好的个性心理特征,才能保证行车安全。
7、下列物质中,属于爆炸品的有____。
A、酒精
B、烟花
C、爆竹
D、炸药
答案: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六节:危险品的识别与处置可知,爆炸品是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如火药、炸药、起爆药、雷管、引信、弹药、烟花爆竹等。其主要危险是爆炸性。
8、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拒载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20分
B、扣10分
C、扣5分
D、扣3分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拒载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10分。
9、出租汽车驾驶员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日期,向所在地、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延续注册。
A、15
B、30
C、60
D、90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延续注册。
10、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A、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B、 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C、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D、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