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汽车驾驶员可根据乘客的____等判断其消费个性。
A、服饰
B、举止言行
C、仪容
D、心理活动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乘客消费个性是乘客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特有的心理倾向。研究乘客的消费个性,可提高乘客对驾驶员服务的满意度。在出租汽车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里,驾驶员可以对每位乘客进行仔细的观察和分析,可因人、因时、因地为乘客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
2、出租汽车车身内外应清洁完好,漆皮完整无损,可按自己的爱好做个性化装饰。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二节:车辆服务要求可知,车容车貌要求,出租汽车车身内外清洁完好,不做个性化装饰,漆皮、外饰条完好无损。
3、驾驶出租汽车经过涉水路面时,水深不能超过____高度。
A、排气管
B、轮胎
C、车灯
D、车辆号牌
答案:A
解释:当车经过有积水或者立交桥下、深槽隧道等有大水漫溢的路面时,首先是停车查看积水的深度,最简单的方法是水深不能超过排气管的高度,如果超了,应选择其他路线绕行;如水深只淹没少半个轮胎,可以挂一挡,稳住油门,低速直行,一气通过,切不可中途停车、换挡或急转方向,防止因操作失误而导致车辆熄火、 发动机损坏。
4、服务禁忌是指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侵犯乘客合法权利和利益的服务行为。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四节:服务技巧和服务禁忌可知,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不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2)抢客、强行揽客、甩客、倒客,无正当理由中断或强迫乘客换乘其他车辆;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并分别向乘客进行收费。(3)拒载行为。(4)未按合理路线行驶,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线路,没有征得乘客的同意擅自改变行驶线路的行为。合理路线是指从乘客上车地点到目的地里程最短或经济、便捷行驶路线,或按乘客意愿另行选择的行驶路线。(5)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6)传播谣言,或者在乘客之间交谈时随意插话。(7)远离车辆或用喇叭催促,翻看或藏匿乘客放在车上的物品。(8)紧盯乘客或目光停留时间过长。(9)向乘客强行推销商品和休闲娱乐等项目。(10)行车时接打电话(11)在车内吃零食、吸烟、,向车外抛物、吐痰。(12)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等。(13)车上载有乘客时,到加油站补充燃料。(14)其他服务禁忌和违法行为。
5、汽车车外后视镜和前下视镜应固定可靠,不得调节。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一节:出租汽车维护的基本知识可知,车外后视镜应易于调节,并能有效保持其位置。
6、驾驶出租汽车低速行驶,突然发现前方有障碍物时,在道路交通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驾驶员应该____。
A、紧急制动
B、转向避让同时减速
C、急转方向
D、及时跳车
答案:B
解释:在车速较低时发生紧急情况,要判断能否利用转向避开前方障碍物。若转向避开障碍物比停车有效得多时,在道路交通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应尽可能优先考虑转向规避撞车,同时采取必要的减速措施。
7、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计价器、待租标志灯、卫星定位设备等车载运营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运营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
A、扣10分
B、扣5分
C、扣3分
D、扣1分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计价器、待租标志灯、卫星定位设备等车载运营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运营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5分。
8、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____。
A、遵纪守法
B、安全生产
C、经营行为
D、运营服务
答案:A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四方面内容。
9、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____以外。
A、30米
B、50米
C、100米
D、150米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九章第一节:交通安全规则可知,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10、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分,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分,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