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道德是在____中所必须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的总和以及与之相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
A、职业活动
B、日常生活
C、社会活动
D、人际交往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一节: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可知,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活动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的总和以及与之相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
2、一般来说,行车中驾驶员____左右的有效信息是靠视觉获得的,所以视觉特性对安全行车有重大影响。
A、30%
B、50%
C、70%
D、90%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一般来说,行车中驾驶员90%左右的有效信息是靠视觉获得的,所以视觉特性对安全行车有重大影响。
3、下列做法能体现出租汽车驾驶员具有良好心理素质的是____。
A、因家庭矛盾内心抑郁时,不礼貌待客
B、遇城市道路拥堵时,频繁鸣喇叭催促前车
C、与乘客发生服务纠纷时,据理力争,盛气凌人
D、心情烦躁或愤怒时,能够迅速调节,尽量做到心平气静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驾驶员在满意、愉快、高兴、欢喜时,反应灵敏度提高,行车精力充沛、精神集中。观察分析情况灵敏果断,操作迅速、敏捷、及时。这是一种增力,对行车安全是一种保证。反之,驾驶员存在厌恶、愤怒、恐惧或悲哀等不良情绪时,感受能力降低,精神分散、无精打采、反应迟钝、操作迟缓,时有失误。这是一种减力,对行车安全是一种潜在威胁。
4、高温天气驾驶出租汽车行驶,当感到视线模糊、反应迟钝时要及时停车休息。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炎热季节驾驶室内温度较高,长时间行车极易引发驾驶员疲劳困顿,甚至打盹。在条件许可时,最好早晚行车,中午休息,避开热高峰时段。行车中感到视线逐渐模糊,反应变得迟钝时,必须立即停车休息,还可用冷水淋洗头面,或做些体操活动,振作精神,以确保行车安全。
5、车辆一级维护作业的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章第一节:出租汽车维护的基本知识可知,一级维护是由汽车维修企业负责实施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的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6、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后,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当事人对事故的事实和成因有争议,或尽管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仍然不愿意撤离现场的,应迅速报告公安交管部门。
7、下列属于出租汽车企业与驾驶员签订经营合同必须具备内容的有____。
A、经营期限
B、收益分配方式
C、社会保险
D、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答案:A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九章第二节:合同签订可知,经营合同包含下列内容:(1)经营期限;(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经营的方式和内容;(4)收益的分配方式;(5)违约责任;(6)争议解决方式;(7)其他条款。
8、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____
A、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B、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C、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D、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答案:ABCD
解释:道交法第16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结构、构造、特征或者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以及车辆识别代码的处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二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出租车资格证颁发以后,可以在全国任何一个区域内进行出租汽车营运。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一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可知,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区域科目考试成绩在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效。
10、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已于2011年12月8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