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的哪些行为属于“交通陋习”?____
A、通过路口降低车速
B、开车接打手机
C、强行超车
D、行车不系安全带
答案:BC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二章第二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可知,“十大交通陋习”包括强行超车、随意并线,在塞抢行,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开车接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乱鸣喇叭,随意向车外抛洒物品,发生轻微事故纠缠不挪车,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和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乱穿乱行。
2、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遇到乘客不适,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____。
A、尽量平稳驾驶
B、拨打求助电话
C、就近送达医院
D、让乘客下车
答案:D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六节:特殊乘客的服务要求可知,对受伤乘客,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载,应无条件满足伤病者的租车需求。驾驶员应主动协助伤员上车,根据伤势的轻重,安排伤员躺卧在后排座位上,避免碰撞乘客受伤部位。对于病情严重且无人陪伴的的乘客,驾驶员宜设法与乘客家属或单位联系。
3、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收费中应该做到____。
A、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唱收唱付,打印发票
B、涉及电召费、路桥通行费等其他费用的,应讲清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乘客交付票据
C、收费完毕后,将空车待租标志灯竖起,计价器计费金额清零
D、即使装有刷卡设备,也可以坚持要求乘客给付现金
答案:ABC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收费时,(1)车辆停稳后,应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报清当次业务费用。打印的发票应完整、字迹清楚,交予乘客。在收费时,应唱收唱付,付费后向乘客道谢。装有刷卡的设备,应接受乘客刷卡付费要求。(2)涉及路桥通行费等其他费用的,应讲清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乘客交付票据。(3)收费完毕后,将空车待租标志竖起,计价器计费金额清零。
4、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各类因素中,人的因素是安全行车的____。
A、主要因素
B、次要因素
C、客观因素
D、外在因素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四章第三节:安全运营心理素质可知,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因素有人、车、路和环境等,但人的因素起决定性作用。交通安全与驾驶员的心理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驾驶员的心理因素是安全行车的决定性因素,不具备安全心理素质的驾驶员难以保证行车安全。
5、汽车在运行中,挡位的选择与换挡动作都对燃油的消耗影响很大。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七章第二节:节能驾驶操作规范可知,汽车在运行中,档位的选择与换档动作都对燃油的消耗影响很大。在起步时,应根据载重量和道路情况合理选用档位。实验表明:载重汽车分别用一档和二档起步,并将车速提高到每小时30公里时,一档比二档要节省燃料15毫升。同样行驶条件下高档位比低档位省油。所以在一般道路上行驶时,应尽量可能使用高速档行驶,避免低速档高速行驶。
6、乘客乘坐出租汽车过程中如遇等候时,等候费由计价器自动加价。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三节:服务流程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运送乘客途中,如乘客因故需要短暂离开出租汽车,要求驾驶员停车等候,驾驶员应尽量配合。等候期间,计价器一般正常开启。未到约定时间,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开。
7、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适用简易程序。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适用简易程序。
8、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等行为的当事人将承担____。
A、全部责任
B、主要责任
C、次要责任
D、同等责任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一节:交通事故处置可知,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丢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9、事故现场呼吸中断伤员的症状表现为无呼吸声音和无呼吸运动。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八章第二节:乘客突发疾病处置可知,呼吸障碍者的症状为呼吸急促、呼吸微弱,严重者呼吸中断,表现为无呼吸声和无呼吸运动。
10、2012年10月,小赵饮酒后驾驶出租汽车被查处,他的机动车驾驶证随即被吊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他可以于2015年10月之后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九章第一节:交通安全规则可知,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